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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书记是由市委还是省委任命?

2023-05-15心灵

地市下辖的县级行政区中,县委书记的职位通常被确定为正处级。根据干部管理的原则,正处级干部应由市委进行管理。然而,由于县委书记在基层政权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大多数省市将其提升为省管干部的范畴。

让我们首先了解一下县委书记的基本概念。作为县级行政区的主要负责人,县委书记在我国基层治理体系中扮演着关键的角色。县委书记由县委全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为五年。在这期间,根据工作需要,上级组织可以指派相关人员担任县委书记,主持县委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委员会工作条例,县委可以设立9名县委常委,其中包括1名书记、2名副书记(其中1名兼任县长),以及6-7名常委,他们同时兼任纪委书记、组织部长、宣传部长、统战部长、政法委书记、县委办主任或武装部领导职务。

一般情况下,县委书记被认定为正处级,而在一些重要的大县或经济发达县,县委书记常由副市长或市委常委兼任,职级晋升为副厅级。需要注意的是,这里所提到的职级是个人级别,而不代表单位的规模。除了县委书记,县长、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县政协主席也都属于正处级,与县委书记职级相同。而其他县四家班子的副职都是副处级。

那么,到底是市委还是省委任命县委书记呢?根据组织部门的基本原则,干部一般是由上级管辖一级。理论上讲,作为正处级干部,县委书记应由市委进行任命,并纳入市级干部的管理范畴。然而,在实际情况中,由于县委书记的特殊地位,几乎所有的省市都将其提升为省级干部,纳入省级干部序列。因此,无论是对于晋升为县委书记的任何岗位,还是由县区长或其他正处级领导调任县委书记,按程序都需要由省委组织部进行考察推荐,并进行社会公示,市委组织部在其中提供协助管理的支持。我们经常在媒体上看到干部任前公示的信息,例如"某某某,拟任县区党委书记",而这些公示的落款通常是省委组织部,这就证明了县委书记是属于省级管理的干部,毫无疑问。

既然县委书记是属于省级干部,那是否是由省委直接任命呢?

实际情况并非完全如此。虽然县委书记是属于省级干部,但各县毕竟由市级管辖(或代管)。根据党组织的属地管理原则,县委仍然接受市委的领导,市委对县委书记实际上仍具有一定的管辖权。当县委书记需要调整时,按照程序,市委会派出领导到现场宣布调整决定,并在宣布时特别强调" 宣布省委、市委关于某某县委主要领导调整的决定:某某同志任中共某某县委书记 "。

这说明,虽然县委书记是属于省级干部,需要省委进行公示和下文的程序,但实际上,县委书记的正式任命是由省委和市委共同负责,而不是由省委单独下文。这是我们在干部管理中需要注意的一个重要方面。通过充分了解县委书记的任命程序和层级关系,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这一岗位的特殊性和运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