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觉得吧,把彩礼多少说成习俗的,都很有无耻的风范。因为说个不好听的,三十年前一家子收入一个月能有100多也就不错了,16.6,18.8是啥时候的习俗?
咱不妨看看习俗的定义好吧? 风俗 又称 习俗 ,是指在地区社会文化中长期形成之风尚、礼节、习惯以及禁忌等的总和,民间的风俗又称作民间习俗[1]。风俗的涵括范围很广,可以包括食、衣、住、行、娱乐、社交、恋爱、性爱、生育、婚嫁、丧葬、宗教、岁时及艺术等。
敢问,16.6,18.8有几年了?要是不说数量,光说彩礼,嫁妆这些做法,你要说习俗那咱就索性都说说啊,按这个算呢,女方是嫁到男方的,啥意思呢?女方连人都算是男方的人,带过来的聘礼嫁妆什么的,自然就算是男方的家产,所以其实不能算婚前财产,应该说女方签个卖身契把自己卖给男方,你这么跟你男朋友解释这个习俗他就能接受了,要是这都不接受那就散了吧,三观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