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的。
我老公,原来特别喜欢打游戏,喜欢到什么程度,高三每天下了晚自习还要打两把游戏才睡。喜欢到大学翘课打游戏差点毕不了业。异地恋,不记得多少次见面是一起去网吧,我看电视剧他打游戏。
我那时候真的很喜欢他,我不喜欢看电视剧,那会也看不懂这个游戏,但还是会在炎热的夏天带着绿豆汤去找他,等他打完游戏,等他一次又一次的说再打一把,或者赢一把就走时,天光一点一点的暗下去。
他每次说明明是他追的我,我不喜欢他的时候,我总会想起这些事,嗯?这怎么不算喜欢呢?
大学毕业后,觉得出租房里没有氛围,笔记本不好用,每个月工资的一半都充在网吧里打游戏。我也学会了打游戏,甚至偶尔能在我们那个分段用冥界亚龙carry全场,扶大厦于将倾。还能用冰女在中路开出完美大招,伤害拉满,团灭对方,丝血回营。每当用林肯挡掉火枪的爆头之后,全身都舒服极了。甚至,就我打不下去,喊他来帮我扭转局势的时候,觉得他超级厉害(虽然不道德就是了),赌书消得泼茶香,当时只道是寻常啊。
后来,我们订婚了,我们订完婚,手里有一万块,他说要配个电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