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愿意,他并不是我的老板,他给我的钱没有法律做保障,也就是说,他随时可以,收回这笔钱。
给老板打工,我付出了我的努力,得到了相应的回报,这个回报是固定的,是不会改变的。在老班对我不好的时候,我照样可以辞职不干,我的余额足以使我能够生活。
但如果当一个全职太太,就像是签了卖身契一样,我把整个人都给了他,我的生活会被完完全全的被他侵占,我不配拥有时间,不配拥有爱好,我付出了一切。我每个月,却只能得到飘渺的四万块钱,甚至这四万块钱,他能够随时收走。如果他打我骂我,我没有资格反手,因为我的生命依附于他,离了他,我甚至不能活下去。如果我们离婚,我多年辛辛苦苦的对他,但我分不到资产,因为法律认定我没有工作,没有经济来源。
我失去了做一个人应有的底气,要那四万块钱有什么用呢?我去当全职保姆照样能拿到这个钱,甚至住人家还得给我应有的尊重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