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几个与银行账户被冻结的案例。
1、客户联系我,说公司基本户被冻结了,不知道怎么回事。
我猜测十有八九是因为涉及诉讼,被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了。我打当地12368电话,报了一下客户的名称,查到客户确实被告了,同时问到了案号以及执行法官的联系方式。
客户是做租车生意的,想以车来置换被冻结的金额。我委婉地告诉客户,这样行不通。但是客户不甘心,让我跟法官沟通一下。
一沟通,就是不行,车处置起来麻烦,保全效果跟银行存款没法比。拿一个不容易处置的东西,去置换现金,法院不同意,原告更不可能同意。
2、一个执行案子,之前审判阶段的保全措施,也就是冻结被告银行账户,在执行阶段,直接转成了执行程序中的冻结措施。
冻结银行账户,每次期限只有一年。眼看着期限快满了,需要申请续冻。问题来了:到底是向审判阶段作出保全裁定的法官申请续冻,还是向执行法官申请续冻呢?
打电话给以前的法官,让我找执行法官;跟执行法官一沟通,就是找他们。
于是,我按照保全裁定上的要求,提前十五个工作日,提交了续行保全申请书,申请续冻,并成功续冻。
3、一个执行案子,多年前就终本了,现在被执行人找到我,想启动和解。
一问,客户说被限高、列入失信名单了,但是银行账户这些还是可以用。
看来,债权人在案件被终本之后,没有申请续冻。
银行账户冻结期限一年到期后,没有申请续冻,就会自动解除冻结。这点很重要,不要忽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