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请问房子是否属于你父母的夫妻共同财产呢?两种情况下继承和过户上会存在一定差异。
1、如果房子完全属于你母亲个人所有, 要想直接转到你的名下需要获得母亲所有的继承人同意,并在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表明由你一人来获得这套房子,之后就可以凭借公证文书到不动产登记中心过户到你个人名下了。
如果母亲对于这套房子的继承没有留下任何遗嘱,就要按照法定继承顺序来处理这套房子。法定继承中,父母、配偶、子女是第一继承人,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是第二继承人,没有第一继承人继承遗产的,才由第二顺位继承人继承。
因此,除了你与父亲,母亲的父母即你的外祖父母也是母亲的第一继承人,如果他们还在世,对这套房子也享有继承权,此时就需要你们之间共同达成一致意见,同意由你来继承这套房子,才能办理公证和过户手续。
2、如果这套房子是你父母在婚内共同购买的,即使只登记在母亲一人名下,那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其中房子的一半份额属于你母亲的遗产。 对于这部分份额的继承同样遵循以上的要求,并由你、你父亲和外祖父母等第一继承人协商一致,均同意属于母亲的一半份额由你继承;对于另一半由父亲所有的份额,如果父亲同意赠与给你,可以与父亲签订赠与协议,一并办理公证和过户。
办理继承权公证,需要所有继承人均在场,并出具相关身份凭证和财产凭证,具体情形你们可以咨询当地的公证处。如果各继承人无法达成一致,对房产的继承存在争议,就无法办理公证,需要到法院起诉后获得法院的生效判决才能办理过户手续。
如果后续对于房子的继承和过户还有其他疑问,欢迎继续向我们提问或咨询。希望我们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
【相关法条】
【民法典】第 1062 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 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 1127 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 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 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