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定义:
1.现代社会其实已经没有什么分别地位高低,只有实力落地算高;虚假弄权算低?
2. 全世界提倡人人平等,要讲地位只有「心地善恶」可分高低,地位?没啥标准。
3.为了你这问题,假设一下:校长比老师地位高,老师比学生地位高;在事业和企业中,董事会高于总裁,总裁高过总监。
依据以上定义,可以有很多情况运用,举个例子讲笔者如何搞好关系:
当年在学时,与老师搞好关系三步驟:
1. 有礼貌成绩好又装乖。
2. 点子多,常发问又装酷。
3.具体给老师办实事增福利:有个小例子:那一回老师要搬家,事先没人知道,咱先组织「包打听」负责探子工作,确认「项目计划」。
当天笔者带着靠谱的一群兄弟姊妹一齐上阵,突然出现帮搬家,还帮帶小孩,看前顾后,体力活,大小劳动都没问题,原来一整天累人的活就依计划在半天内搞定,连午饭点心都自个负责,不让老师破费,傍晚就离开,让老师一家人好好休息。
结论是:这关系可「铁」了!你觉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