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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在早个 10 年还会有一个答案,但到今天( 2017 年),问题所描述的事情就已经不成立了,自然也谈不上为什么。
在谈这个问题之前,先纠正题主的一些错误的认知:广告、电视台播放授权、周边授权及销售,一直是儿童、合家欢电视动画的主要盈利模式,不存在「单单日本动画近几年依旧以卖BD这种『少数死忠养活多数观众』的形式为主?」这种情况。
我说的这些动画包括但不限于:蜡笔小新、哆啦 A 梦、海螺小姐、名侦探柯南、宠物小精灵、海贼王、高达系列、光之美少女系列、妖怪手表……
只有面向青年(通常是 15 ~ 30 岁)观众的深夜档动画,才曾经以销售录影带、光盘为主要的盈利手段——但其实自 2006 年之后,轻小说热潮以来,多媒体化才是主流。
深夜档动画之所以要以录影带、光盘之类的商品作为主要的回本手段,主要有两个原因。
一是因为电视台的深夜档本身就吸引不了多少广告,通常会来这个时段投广告的,都是看准了这个人群来投的;而且深夜档播出的电视台也并不多,通常都是东京的电视台(典型如 Tokyo MX )。由于日本的广播电视法规,不允许民营电视台全国广播,所以各个电视台的广播范围都是有限的,MX 出了东京就看不到。
这就不同于黄金档的节目,都是通过电视广播网,全国 20 多个台联播的,覆盖面不是少数几个地方台能比的。
这就决定了深夜档的动画能看到的人要少得多。广告、电视台播放授权这些就无从谈起。当然你要说特例自然有很多特例,做得特别好的作品其他电视台也会争着买,但毕竟不是深夜档动画的普遍情况。
另外一个,就是动画的著作权绝大多数情况不归、或不全部归电视台所有。这和电视剧的情况是很不一样的。我们看到的很多电视剧,往往都是电视台出资拍摄的,电视台自建拍摄团队很常见,很多演员也是和电视台有签约的。但动画不一样,自己制作动画的电视台很少(也就几个核心电视台买了、投资了动画公司,不过也是近些年的事)。黄金档的作品利益大,电视台会去投资,但是深夜档的作品利益实在太小,电视台就往往不会有兴趣。
而动画制作公司自己是不够钱来做一部动画的,所以这个情况下,会来出这笔钱的通常就是三类公司:以深夜档观众为客群的原作方(典型代表就是角川)、产品方(周边店铺、光盘出品公司)和出品运营公司(比如 Aniplex、BANDAI Visual)。
原作方很好理解,就是把动画作为一种推广渠道,一旦动画化,作品知名度就会提高,就能帮助原作推广和销售。
出品运营方则是看重多媒体化运作,比如培养偶像、开 Live、出 CD 、出游戏。
产品方除了直接销售商品,还希望丰富、完善自己的著作权储备——这些公司都不会只有一部作品的,都是有一大堆作品,投资做动画就能把这部作品的著作权拿下来,他们通常都是广撒网,不大看重某几部作品的得失。
这样的结果就是,对于某些主要由光盘出品公司投资的作品项目,光盘的销售就成为了这些项目的主要盈利模式——原因无他,因为这些公司就是卖光盘的。
我们已经知道了为什么有的动画项目要靠卖了光盘来赚钱,现在就可以回到一开始的问题,为什么现在行不通了呢?
因为光盘市场一直在萎缩,并且逐步被在线视频市场占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