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这书是怎么读的?怎么会问出这么个奇葩的问题?你想被以破坏公私财物罪、寻衅滋事罪去体验拘留所生活,再负责恢复原状你就尽管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五条 业主或者其他行为人违反法律、法规、国家相关强制性标准、管理规约,或者违反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依法作出的决定,实施下列行为的,可以认定为物权法第八十三条第二款所称的其他「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一)损害房屋承重结构,损害或者违章使用电力、燃气、消防设施,在建筑物内放置危险、放射性物品等危及建筑物安全或者妨碍建筑物正常使用;
(二)违反规定破坏、改变建筑物外墙面的形状、颜色等损害建筑物外观;
(三)违反规定进行房屋装饰装修;
(四)违章加建、改建,侵占、挖掘公共通道、道路、场地或者其他共有部分。
别说拆共有的围栏、围墙不行,就是拆你自己家的承重墙都不可以,问问题也过过脑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