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商是没有用的,除非有强权管理者介入。
那么如何引入强权管理者呢。
之前租住的小区是央企老小区,就一栋楼,楼前有停车棚的,里面电动车很多。
连着几天天晚上有辆电动车的警报器成夜的响。
居委会找人,人家道个歉说睡太死了没听见,依旧停在那里。
然后又响。
我的做法是穿好衣服,走出去,在不破坏车辆的前提下,把所有能敲响的电动车都敲响。
很简单,晃晃车把敲几下仪表盘就响了,不灵敏的带着锁往前推两下有点小振动也响了。
然后大家都被吵醒了不干了,报警的,叫城管的,叫物业的,找街道的。
警报器声音小,虽然大家都听得见,也不算扰民。警察说归城管管,城管说着停的好好的他们也管不到,又推给警察,警察只能找到街道,街道联系了小区所属的央企,央企找到管理小区的物业,物业又叫上警察研究如何不犯法的情况下解决问题。
最后的结果就是,电动车集中放门卫房门口,条件是拆报警器,卸电瓶,不然就停院外。
皆大欢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