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1日,知名打假人士王海再次在社交媒體上透過「王海測評」帳號釋出重磅訊息,揭露了雅麗潔美白防曬乳涉嫌非法添加及虛假宣傳的問題。這一訊息迅速引起了廣大消費者的關註和討論。
雅麗潔美白防曬乳涉嫌雙料欺詐
「王海測評」表示,宣稱「不是所有防曬都是美白防曬」的雅麗潔美白防曬乳,不僅虛假宣傳,還非法(隱瞞)添加了防腐劑——對羥基苯乙酮,系雙料欺詐。該產品在拼多多、淘寶及京東旗艦店都有銷售,且店鋪詳情頁廣告宣稱:「高倍防曬」。
「依據【化妝品功效宣稱評價規範】第四條 化妝品註冊人、備案人在申請註冊或進行備案的同時,應當按照本規範要求,在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指定的專門網站上傳產品功效宣稱依據的摘要。第十條 具有祛斑美白、防曬和防脫發功效的化妝品,應當由化妝品註冊和備案檢驗機構按照強制性國家標準、技術規範的要求開展人體功效評價試驗,並出具報告。雅麗潔美白防曬乳SPF50+PA+++未按規定上傳功效宣稱依據,也屬於虛假廣告欺詐消費者的行為。」王海測評還對該產品進行了檢測:「該產品還檢出非法(隱瞞)添加防腐劑對羥基苯乙酮,違反了【化妝品標簽管理辦法】第十二條規定,化妝品標簽應當在銷售包裝可視面標註化妝品全部成分的原料標準中文名稱。」
簡單而言,王海測評認為雅麗潔美白防曬乳SPF50+PA+++未備案高倍防曬,不能如此宣傳,且檢出了對於敏感肌膚或易過敏者易出現不良反應的羥基苯乙酮,侵犯了消費者的知情權。
消費者的知情權是指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的過程中,享有知悉其購買、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務的真實情況的權利。這包括了解商品的價格、產地、生產者、用途、效能、規格、等級、主要成份、生產日期、有效期限、檢驗合格證明、使用方法說明書、售後服務,或者服務的內容、規格、費用等有關情況。
化妝品作為直接作用於人體皮膚的產品,其成分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對於消費者來說至關重要。如果化妝品生產商或銷售商故意隱藏或誤導化妝品的成分資訊,就可能使消費者在購買和使用過程中產生誤解或受到損害。因此,王海測評認為上述情況不僅違反了消費者權益保護的相關法律法規,也損害了消費者的信任和忠誠度。
知名企業雅麗潔
雅麗潔是一家知名的化妝品企業,成立於1997年,它是一家集研發、生產、銷售及售後服務為一體的綜合性化妝品企業,旗下擁有多個品牌,包括雅麗潔、銀杏、新樂新、八杯水、逗兒等,涉及洗護、護膚、美發、個人護理等多個領域。曾獲得範冰冰、Angelbaby、李晨、羅誌祥、陳學冬等明星的代言,使雅麗潔蘆薈家族成為與2億粉絲高效互動的個人護理品牌。
雅麗潔品牌專註於天然植物個人護理產品,尤其是蘆薈成分的開發和套用。雅麗潔在全球四大蘆薈產地之一的中國雲南元江擁有近10000畝的蘆薈種植基地。雅麗潔蘆薈膠自2011年上市以來,銷售突破1億支,並獲得了多項時尚票選大獎。
官網顯示,廣東雅麗潔精細化工有限公司總部坐落於廣州珠江新城CBD南嶽大廈,生產基地設於汕頭市,占地27000多平方米。旗下擁有近1300名員工、3300多位客戶,近10000家優質合作門店,被業內譽為「中國日化店最佳合作夥伴」。
此外,2024年9月,雅麗潔位於汕頭的現代化綠色生態產業園實作封頂。該自有產業園涵蓋了研發、檢測、生產制造、倉儲、物流等多個板塊,自2023年5月開工,總投資額數億元,計劃於2026年竣工投產。
隱瞞添加防腐劑的爭議
化妝品中防腐劑的添加是為了延長產品的保質期和防止微生物汙染。然而,一些消費者對於防腐劑的使用存在擔憂,認為它們可能對皮膚產生不良影響。因此,一些化妝品品牌開始宣傳其產品「無防腐劑」或「低刺激」,以滿足消費者對安全、溫和產品的需求。
不過,化妝品中的防腐劑,有一部份可能是復合原料中帶入的,並非廠家非主動添加。
2024年8月,北京市消費者協會購買了20件面膜、20件防曬霜,共40件樣品,並對其進行了檢測。經檢測,在璦爾博士快手官方旗艦店購買的一件「璦爾博士益生菌精研深層修護面膜」(產品規格:25g×10片/盒),該樣品檢測出產品標簽未標示的防腐劑:苯氧乙醇,檢出含量為0.0078%,屬於微量,但符合標準要求。
璦爾博士是上市公司魯商福瑞達醫藥股份有限公司旗下專研微生態科學護膚品牌。璦爾博士快手官方旗艦店客服對此回應稱,「為了防止化妝品在保質期內變壞,添加防腐劑是正常情況。我們添加的防腐劑都是在法規要求的濃度之內,不會對皮膚產生不好的影響。」
2024年9月4日,中國香化協會在其官網釋出了【關於化妝品標簽中防腐劑標註的認識】的文章,並解釋稱,化妝品中的防腐劑使用分為兩種情況:一種是在生產過程中有意識添加的,用於保持產品穩定性的防腐劑,這類防腐劑必須在產品標簽上明確標註;另一種是為了確保原料品質,在原料中添加的微量防腐劑,這類防腐劑在最終產品中的含量極低。因後者在使用目的、帶入形式、含量等方面有別於前者,所以中國食品藥品檢定研究院2023年釋出的【化妝品配方填報技術指導原則】明確指出,這些微量成分不屬於化妝品配方成分。同時,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在【化妝品監督管理常見問題解答(五)】中也支持了這一觀點,認為為保證原料品質而添加的微量抗氧化劑、防腐劑、穩定劑等成分,在符合規定的前提下,其標註方式具有一定的靈活性,可以在標簽上標註,也可以不標註。
盡管如此,未標示的防腐劑「苯氧乙醇」的處罰案例,在國內並不少見。SEVEN PLUS沐浴露、廣州市白雲區研美化妝品廠等品牌或企業都曾被監管部門處罰過。
行政處罰決定書【京通市監處罰〔2022〕3301號】顯示,2022年10月,七天全季酒店投資管理(北京)有限公司通州梨園店因SEVEN PLUS沐浴露經中檢科(北京)化妝品技術有限公司檢驗,檢出產品標簽及產品備案憑證中未標識成份:苯氧乙醇,檢測結果與產品標簽及產品備案憑證不符。違反【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2020年)第十七條;【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2020年)第四十二條,被北京市通州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罰款1萬元。
行政處罰決定書【穗雲市監處罰﹝2023﹞713號】顯示,2023年6月,廣州市白雲區研美化妝品廠因生產「科婷塑身健美霜」產品添加了非註冊配方原料苯氧乙醇、纖體一號等產品問題,涉嫌生產經註冊的特殊用途化妝品等多個問題,被廣州市白雲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沒收6460元,罰款142350元。
在誰是誰非的問題上,權威部門給出的結論似乎存在沖突,這使得商家與消費者中哪一方會受到更大影響變得難以確定。清揚君擔憂的是,監管部門的決策過程是否可能像某些法院系統一樣,因自由裁量權過大而導致相似案例出現截然不同的處理結果(例如,不同消費者購買同一問題化妝品,在不同地方卻遭遇大相徑庭的裁決)。因此,我們迫切地期待更高級別的權威部門能夠盡快且清晰地表明其立場,為化妝品行業的平穩與健康發展掃清一切障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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