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連幾天,張繼科事件發酵,形勢愈演愈烈。直至今天,各家品牌紛紛解除合作,試圖與這位昔日的體壇明星劃清界限。
娛樂圈就是這麽一個瘋狂的地方,大紅僅需一兩個月,但跌下神壇也不過頃刻之間。壞訊息最容易不脛而走,這種給人生開了加速器似的過法很多時候壓根不是好事,一念天堂,一念地獄。它顯得不真實,就容易出岔子。
說白了就是,守不住,配不上。
德不配位,必有災殃。在娛樂圈裏,栽在這上頭的明星藝人不要太少。
如果近期名記李微敖和現在網路上流傳的爆料都是真的,那張繼科令人詬病的點包括但不限於:
張繼科現在說他不想處在風口浪尖上,這不是廢話麽,沒有一個面臨重磅負面新聞的公眾人物願意被大家關註到。不過此事有點類似吳亦凡事件,如果屬實已經涉嫌犯罪,在我看來是 敲詐未遂,他本人算是幫兇 ,或者說扮豬吃老虎的那位。可一點也不無辜。
按照過去經驗來看,這種時候的確不適合蹦跶。蹦跶越歡往往被錘得越死,國內娛樂圈一向有種瓜得瓜種豆得豆的本事。所以,別嘴硬,別硬剛,說不定到最後還不會鬧得那麽難看。
不過這個事件中,我最有感觸的是以下幾點。
很多人在此事件中,將目光投在了受害者景甜身上。畢竟身為張繼科的前女友,景甜本來知名度就很高。
很荒誕又好像毫不意外的是,出了這麽大的一件事,她本人同時也是最沈默的。甚至,吃瓜群眾們都能感受到,她有多麽地不希望被推上風口浪尖。盡管她沒做錯任何事。
被敲詐後,她默默報案,將債主告了。張繼科僅作為證人出現,提供了一些證詞就離場。 結果是她本人心理嚴重受傷,債主蹲監獄了,原本欠債不惜賣女友視訊的渣男卻一點事都沒有。 甚至可能還因為沒有催債了,倍感輕松,轉頭又去買了輛600萬的勞斯和新女友招搖出街。
這是什麽鬼道理?只有渣男開心的世界達成?我不認同。這屬於親者痛,仇者快。
如果沒有這次李微敖實錘張繼科的流言,景甜可能就裝作什麽也沒有發生,靠自己默默治愈好心理創傷,一切就這麽過去了。
憑什麽呢?讓渣男繼續到處騙錢騙色?
身為女性,我理解景甜的處境,並且深刻地同情她。遇到個混賬當被狗啃了,不跟他一般見識,那是我們大度。但不代表沈默才是正解。
有人說,不然怎樣?為什麽非要揭大美女傷疤?讓人再受傷一次?
不是這麽個理。
首先,咱們都清楚世界上沒有不透風的墻。特別是對於公眾人物來說。但凡只要發生的事,就得做好心理準備可能會被人知道。景甜自己作為公眾人物,應該是有這個覺悟的。
其次,這件事如果屬實,已經脫離普通的情感糾紛範疇,而是違法犯罪。那麽對於這樣的人的審判,就不應該以道德倫常來評價,而是交給法律解決。說白了,就這麽把一個賭鬼簡單放過了,於人於己,都不是好事。他如果死性不改,總還會再犯,甚至變本加厲,到時候坑害更多的人。
第三,雖然有人說李微敖不厚道,為什麽非要把景甜拉下水,但在我看來,李微敖這麽做也沒毛病的,哪怕他本身有私心。牽扯公眾人物時說清是誰,而不是像街頭八卦小報、或者行銷號那樣鬼鬼祟祟,本身就是最單刀直入、光明正大的做法。
如果用代號或者含混用詞, 反而容易顯得自己心虛,並且在這個過程中讓公眾和媒體捕風捉影,胡編亂造,進而導致一些別有用心和渾水摸魚的情況發生。 這是完全沒意義的。
正如他自己所說,這不是一起單純的娛樂圈八卦,而是實實在在的刑事案件。那麽至少在態度上和做法上,就應該予以尊重,而非將其娛樂化。
當然開槍之人要做好被槍射中的準備,這點李微敖在發聲之初應該就考慮好了。
所以做了就是做了,沒錯就是沒錯,道理黑白分明。
可為什麽在現實生活中,大多數情況下女性受害者選擇了沈默?
這件事讓我想起了另外一件事。
前兩天在微博上看到一位吉林白山的女性,利落地揪住一個男人,中氣十足地當眾宣布:「 這個人,剛才露出他的生殖器來猥褻別人,我都拍照了,快來看看吧,也就是碰上老娘了 。」
她言辭坦蕩,行為霸氣,就好像這是再自然不過的一次義舉。但是單單這一點,恐怕大部份女性,也包括我自己在內,是做不到的。評論區有人誇她是女中豪傑,我特別認同,我也由衷敬佩。
當一件與性有關的事與自己相掛鉤時,例如被猥褻、偷襲、甚至強奸,女性的第一反應往往是如果說出來了,別人會不會都是在看自己笑話。 因為這件事情本身是負面的,它往往引發一種簡單粗暴的受害者有罪論。
你說他摸你,那是不是因為你自己穿得太少了?
你說他在你面前露下體,那你怎麽不想想他為啥不在別人面前露非在你面前露?是不是你有什麽問題?
蒼蠅不叮無縫的蛋。
一個巴掌拍不響。
他騙你的錢,還不是因為你蠢,你自己傻白甜?
諸如此類的經典言論屢見不鮮,以至於大多數女性失去了說出真相的勇氣,而選擇吃悶虧,甚至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當然,不只是女性,也包括部份男性受害者存在這種情況。最過分的是,我發現不少父母竟然對自己的子女也灌輸這種思想(我自己親身經歷)。比如,只要孩子出現問題就不分青紅皂白地指責孩子,犯錯誤從來要求孩子從自身找原因。
總之,這種觀念根深蒂固,使得大多數人寧願沈默。
性羞恥是捆綁女性的枷鎖 。最基本的,就是羞於談及性愛,更引申的含義是,覺得性是一種上不得台面的不好的東西。
進一步導致,大部份女性都認為性愛這件事是女性付出,男性享受。無法從中獲取正反饋,反過來就會加深性羞恥。
這一點在相對保守的內娛當然也屬於禁忌話題。 一個完美的藝人(不論男女)應該是道德水平極高的,完全避開性相關話題(浪蕩、風騷、風流、開放)的,過往完美無瑕疵的這麽一種白蓮花人設。 他們不接受任何有「瑕疵」的藝人,特別是在性方面,不論是作為加害者還是受害者。
最終的結果就是,我們國內的娛樂圈裏 只有這麽一水兒看上去過分虛假的明星 。他們 不食人間煙火,占領道德高地,臉蛋身材堪比建模,學識水平優秀,性經驗必須為0 。看著就跟水中月霧中花似的,實際上很脆弱,如夢幻泡影,粉絲一戳就破。
有點扯遠了。
回到此事件,在這種大環境下,我很理解景甜選擇沈默是出於自保。也明白她不想被沾上晦氣。但所謂治愈自己,其實也包括能夠直面創傷,選擇正確的對待方式,這是屬於她自己的修行。
這件事和鄭爽事件一樣,給我們普通人最直觀的震撼還是, 明星可太tmd有錢了。
此次事件涉及到的金額都是百萬打底。
幾個代言隨便一整,年入千萬以上,參加個訪談節目,出場費150萬打底。更不用說開豪車投資連鎖品牌。這麽看,動輒百萬千萬級別的賭債似乎在張繼科那裏的確也不值得一提,畢竟他造錢的速度也是生猛。
也許錢於他已經是串單純的數位,所以簽起欠條來才毫不手軟。
由此我在想的另一個問題是, 他們真的值得這麽多錢嗎?
張繼科作為桌球大滿貫得主的商業價值,在進入娛樂圈以後猶如加了放大器那樣暴漲。、在賭債暴雷前,他是體壇和娛樂圈兩邊的寵兒。即便在冠軍當中也是最賺錢的那撥。
他是實打實的世界冠軍。那麽其他人呢?
鄭爽、李易峰、吳亦凡,甚至現在更多還當紅的流量小花和小草們,值得嗎?
上一個要1.6億片酬的鄭爽如今還在美國跟前夫打嘴架,要1.2億的吳亦凡還在關牢房,相比而言,這次的張繼科曾在轉型當演員時要價1億,似乎也不算獅子大開口了
還是那句話,德不配位,必有災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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