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始終是覺得,
在討論劉翔這個問題的時候,有一點是必須要強調的:
劉翔是一個體制內培養出來、目前仍有體制身份的運動員/體育工作者
這就讓劉翔有了一個天然的局限性。
畢竟,培養他的是財政撥款和納稅人的錢,作為一個有編制的運動員,他有天然的義務去承擔「金牌戰略」的重壓和對大多數事情保證組織的利益;
同時,他曾是全民偶像,他在2004年奇跡般奪冠之後說出的「誰說黃種人不可以拿到奧運會前八,我今天證明給大家看。我是奧運會冠軍。亞洲有我,中國有我!」後,也讓他在2008奧運背負了空前的期待和壓力,以及沈重的道德枷鎖。
所以,
在退賽之後,大家必然把怒火聚焦於偶像本身,而不太會去細究背後的邏輯。
此外,
劉翔形象不錯,氣質也好,成績又突出,必然有「搖錢樹」內容。
之前有過報道稱,
劉翔的商業收入:
15%給分給田管中心、15%分給教練員、20%分給地方體育局 。
他所簽定的幾乎商業廣告合約,背後都有總局的影子。
換句話說,
劉翔的個人意誌完全受制於商業利益與主管部門,自己是沒有任何做主的權力的。
我暫時沒查到劉翔北京奧運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