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正規的合約都要談到違約責任,其中重要一條是要排除不可抗力。
而球員受傷屬於「不可抗力」,所以不可能簽訂必須上場的合約,說難聽點,萬一到時候殘了死了,或者的確受傷了沒法上場,要談違約賠償的時候,另一方就慘了,所以對方也不可能和你簽「必須上場」的合約。體育賽事合約中往往有傷病等特殊免責事由, 如突發疾病、傷情復發等原因無法上場,會被參賽隊伍參照而主張免責。
二、 也不可能簽「不保證上場」這種模棱兩可的合約,這樣漏洞太大。
這就好比你找某個廠家訂做產品一樣,給人簽個不保證生產出的產品符合你的要求,除非你是傻子,否則不可能簽這種合約。這種合約簽等於不簽沒有任何約束力的就是一張廢紙。
這種大的商業比賽合約都要雙方律師互相確認才能簽字,也不可能犯這種低階錯誤。
舉個現實點的例子就明白了 :比如你開了個公司,今天遇到個大客戶,要和你談筆大生意,但是簽訂合約的時候對方條條框框特別多,限制的特別死,還有點風險,但是你為了賺這筆錢,捏著鼻子認了,簽了這份合約。
同時另外有個客戶,也要和你談筆小生意,屬於雞肋一樣,食之無味,棄之可惜,沒多大搞頭,對方也是給你列了許多條條框框,限制的特別死,還有點風險,你估計「 友好的 」勸他找另一家了。
這次的問題出在多方面也是這次鬧很大的原因
其二,這次打了主辦方和港府一個措手不及,如果梅西真受傷不能上場,其實也不難解決,你提前通知,這邊好做應對,或者提前一天(如同C羅那次一樣),或者賽前開個新聞釋出會解釋一番,提前通知了, 主辦方這邊也能有充分時間應對,港府這邊也不用「精心準備」。有些活動該取消的取消,有些宣傳該撤下的撤下,或者事後梅西你多搞搞場外活動,事後開個新聞釋出會解釋一下,幫忙安撫下球迷情緒,這樣也不至於大家都很難看,球迷即便不高興也不至於太過於憤怒。
說難聽點,明白點,還有人搞不懂到底為什麽,就是從頭到尾都沒把你當回事,就好比你請客吃飯一樣,本身提前約好時間地點,你當天有再次確認,對方告知你一定會到,結果到了時間人家根本不來,也懶得和你解釋一番,連個場面話都不說下,這就是故意打你臉了。
這次為什麽鬧這麽大的關鍵許多人沒搞清楚,實質上問題的關鍵根本不在於梅西上沒有上, 而是主辦方和港府都被擺了一道 (不知道什麽原因,或許是梅西團隊和球隊之間的問題)。
舉個例子就好比你搞了個飯局請一個重要的客人吃飯,這個客人能不能來才是關鍵,你肯定要多次確認客人到底有沒有時間,當天到底會不會來。同樣的道理,有人請你吃飯,假若你當天真臨時有事去不了,別人問你的時候,你 該給人個明確答復,人家好做安排 。
梅西這次事為什麽鬧這麽大也就是這個原因,對比下C羅那次,C羅無法上場,提前告知了主辦方,主辦方提前一天召開新聞釋出會,C羅親自解釋,然後主辦方退款,雖然球迷也是不滿,但還算處理的比較妥善。
你上或者不上不是關鍵的問題,關鍵的問題是你要說一下啊,你要提前一天說這邊都好應對,實在不行賽前說一下,開個釋出會什麽的?
梅西你還可以找個理由說有傷不能上了,蘇亞雷斯當時在場邊都熱身了半天了,結果也沒上,這個又是啥原因的?也是合約問題?只簽了熱身的合約沒簽了上場的合約?
就和上面舉例的請客吃飯一樣,如果有人還搞不懂是怎麽回事,那就沒救了。
最後在多說一句,一群人「滿腔熱血」的幫人家找補解釋,人家正主都沒這麽重視,不過事後發了個不痛不癢的聲明,還不能明白怎麽回事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