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執教8-9歲的兒童
對於整個年齡段的兒童,有必要繼續訓練和發展其 基本運動模式 (完善技巧),從而使其能夠(逐漸)掌握更多具體的籃球能力。
運動能力 (尤其是協調能力、關節活動能力和整體健康)的訓練和發展依然 位元定的籃球技能更為重要 。對於整個年齡組的球員而言,隨著孩子開始真正學習這項體育運動,樂趣依然 是其最關註的因素。可開始引入(但不能用嚴格「訓練」的方式)涉及運球、傳球、投籃、防守之類技巧的體育比賽。但這些活動應由教練透過一般體育比賽的形式開展,從而不同於籃球比賽規則。
可向參與這類體育活動的兒童介紹下述一些基本規則:
在特定空間與時間允許進行的運動;
可用於開展這類體育活動的空間;
進攻時該怎麽做;
防守時該怎麽做;
比賽規則。
若是孩子已經「做好準備」,可開始介紹基本的籃球規則,例如:
✓ 「你不能在持球的時候走動或跑動;在球場上若要移動則必須運球」。
✓ 「若要贏得比賽,你的投籃得分必須多於對手;因此你必須將籃球投 在對手籃筐中」。
✓ 「你不能總是獨自對抗所有人,必須有隊友;你必須將球傳給 隊友」。
✓ 「對手球隊的投籃得分不能高於你自己的球隊,因此你必須防守對付。」
在練習中必須為每一位球員提供足夠的機會實踐各種技巧,因此在競爭性和非競爭性狀況中都必須能平衡掌握多種技巧。但在所有情況下都應 享受籃球帶來的樂趣 !
三、執教10-12歲的兒童
對於這個年齡段的兒童,教練應繼續訓練和發展其運動能力,同時更多地強調籃球基本技巧的培養。這個階段自然也可更多地進行 分析性教學 ,提高以前所教的基礎性技能。
對於這個年齡段的兒童,讓運動員有機會開展對抗性活動依然很重要,從而可以提高他們的技能水平,但仍需要 以非對抗性活動為主 (依然需要有趣)。但是,這時候還不能以專家角色施教,姿勢和運動尚不需要完全符合技術標準,相關活動必須是自由形式的,教練提出的比賽方案(進攻和防守)在一開始應是簡單的。
最終目標應是讓孩子能以更有組織的形式進行5人籃球練習和比賽,但是也要說明一系列的規則變化,從而使這些經修訂的規則能最大化兒童球員的參與度和享受度。這個年齡段的孩子通常更適合開展3對3或是4對4的 「小場」籃球比賽 , 從而讓孩子們能有更多的機會參與這項體育運動和有更多的空間享受籃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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