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國足原總教練李鐵涉嫌受賄、行賄、單位行賄、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案正式一審開庭,而關於李鐵相關的報道也都被翻出來登上熱搜,其中「陳戌源曾勸李鐵退還4800萬遭拒絕」詞條更是直接登頂。
據【足球】報在2023年2月份的報道,李鐵上任國足主帥後,武漢卓爾俱樂部仍要為其支付每年稅後3000萬人民幣的巨額薪資。據陳戌源介紹,他曾力勸李鐵把從武漢長江俱樂部收到的4800萬人民幣(3000萬年薪和1800萬簽字費)退還給武漢長江俱樂部,因為這筆錢是在李鐵已經到國家隊總教練位元置上後拿到的錢,不合規。但他的提議遭到了李鐵拒絕,李鐵不服氣,甚至還搬出了當年廣州恒大俱樂部在裏皮到國家隊上任後還給裏皮支付部份薪水的事,來證明自己的做法並不違規。
一年多過去後,當年勸說李鐵「退錢」的陳戌源已經被判無期,李鐵自己也已經上了被告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