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在奧運會上打爆WTT第一人的莫立高德接受了采訪,正好談到了這個問題:
對於我們來收,有些比賽是強制性的,如果我們不出現,就會交罰金,所以俱樂部和願意投資我的贊助商對我來說非常重要,這樣我才能參加這些比賽,然後有高的排名。
然後,
莫立高德說了參加一次WTT賽事的成本:
簡單來說,
WTT的本質叫做花錢買分數——先是透過強制手段,倒逼選手參賽,但是卻又不給到選手足夠的獎金和後勤保障選手參賽。
比如他來中國參加一趟比賽,一周的花費大約是在5萬到7萬5克朗(4500-7000美元),參加的比賽越多,花費也就越大。
那麽,
小莫一年的獎金是多少呢?
前十守門員,10萬美元出頭。
也因為,他發出了感慨:
其實我們參加大多數比賽都是不賺錢的 。
所以,
WTT的聲明,從小莫的角度,確實沒有什麽問題——罰款是真實存在的,這點也得到了奈及利亞名將阿魯納的印證和支持。
他昨天一口氣轉發了幾十條IG動態(這操作我好像哪裏看到過),主要的核心聚焦在三點:
再結合樊振東的回應,
其實就反映出了WTT在積分賦零上的問題:
雙標 。
既然樊振東敢公開宣稱「處罰不參賽球員的相關內容具體何時首次出現,我不確定,但確定此前從未被官方告知過退賽要罰款,個人猜測是因為今年底以前WTT尚未形成完整賽歷。我本人是上周接到的正式通知,說明年起WTT會嚴格執行最新頒布的處罰規定。」,
那麽無非就兩種可能:
第一種,乒協拿的是財政撥款幫樊振東繳納了罰金;
第二種,WTT主席給了國內球員特殊豁免權,可以不交罰金。
無論哪種情況,
矛盾都直指WTT董事會主席劉國梁、國際桌總副主席劉國梁和中國乒協主席劉國梁,是否存在利益輸送的問題。
現在,
樊振東只回應了最簡單的一點,相信他還有更多的底牌沒有放出。
讓暴風雨來的更猛烈一些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