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麽?連護具都沒有的運動談對抗?
什麽?合理沖撞居然還要劃定區域範圍?
什麽?hand-check摸一下就算犯規?
什麽?圓柱體是什麽玩意兒?
什麽?籃球場上最厲害的重傷居然只是群毆中腦脊液被打出來?居然沒死,而且事後沒有落下殘疾?
什麽?居然打人的還禁賽了?也是哈,沒啥對抗,這種程度的傷是故意打出來的,不禁你禁誰。
1931年,蘇格蘭塞爾提克門將湯普森被對手撞成顱骨骨折,5小時後死在醫院;
2006年,沈陽金德球員、幾內亞國腳班古拉被青島中能後衛呂剛踢破眼球,右眼失明;
同年法國國腳西塞在熱身賽中被鄭智鏟傷,險些變成鄭智化,並且理所當然地錯過了世界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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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圖( 慎入 )
不過,西塞本人不認為鄭智有任何惡意,認為那 只是 足球比賽中 單純 的 意外 受傷。當然,鄭智也並沒有因此被禁賽。
論對抗,除了橄欖球,球類計畫裏也不是只有籃球有資格說話嘛。
這些是足球場上的犯規: https:// b23.tv/ohTI0N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