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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州警方查處7起非法儲存煙花爆竹案件

2025-01-06社會

大象新聞記者 申子仲

春節臨近,鄭州市公安局二七分局先後查處了7起非法儲存、運輸、銷售煙花爆竹案件,被采取刑事強制措施6人,行政拘留7人,累計收繳煙花爆竹1300余箱。

「7起案件中,民警巡邏發現2起,1起是民警在網上辦案中發現的。而群眾反映的有4起。」二七分局治安管理大隊大隊長楊雪峰說。

據介紹,去年12月19日晚7時許,馬寨派出所接當地一名群眾反映,稱其早在10月份期間,就發現淩晨分時,小區內有多名男子用貨車搬運疑似煙花爆竹的物品,存放在一單元房間內。派出所民警隨即與小區物業取得聯系,經排查,該房屋系墳上村村民馮某名下的回遷房,尚未裝修,且無人居住。民警聯系開鎖師傅將房門開啟後,核查發現屋記憶體放 「格林」共計228箱。派出所透過視訊研判及綜合分析,釘選嫌疑人馮某居住地,並於12月23日將其抓獲。經落實,該批煙花為多人合夥購買、儲存、銷售。至2025年1月2日上午,主要嫌疑人陳某及嫌疑人李某龍兩人到派出所投案自首。目前,涉案的6名嫌疑人均被采取刑事強制措施。

無獨有偶,去年12月25日上午9時許,一群眾舉報西陳莊前街三倉小區內一輛麵包車內載有大量煙花爆竹。民警接警後立即調查落實,並於當晚6時將嫌疑人張某亮傳喚到案。經訊問,張某亮對其儲存14箱煙花爆竹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目前,已被民警依法行政拘留。

楊雪峰大隊長說,二七分局民警近期也在不斷加強網路巡查力度,一旦發現有在朋友圈釋出售賣煙花爆竹的資訊,也將進行立案調查處理。他同時提醒,非法運輸、儲存、銷售煙花爆竹不僅違法,還可能造成嚴重的安全事故,因此一旦發現違法違規行為,請及時撥打110報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