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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鏈條打擊操縱證券市場行為 公安部已釋出五起典型案例

2024-08-30社會
本報記者 吳曉璐
8月28日,公安部經偵局釋出第三批兩起操縱證券市場典型案例,自去年12月份以來,至此,公安部經偵局累計釋出三批五起操縱證券市場典型案例。
從五起典型案例來看,涉及「搶帽子交易」「蠱惑交易」「坐莊」等多種操縱手法,不僅涉及操縱A股,還有操縱新三板公司股價。從處罰角度來看,其中一起案件中主犯最高刑期達到有期徒刑19年。在其中一起典型案例,除了操縱團伙,薦股團隊和黑嘴中介也入刑。
受訪專家表示,這五起典型案例具有較強的警示意義和指導意義,公安機關和證監會等多部門協作,對多種操縱證券手法實作了全鏈條、全方位嚴厲打擊,有力地維護資本市場秩序,凈化市場生態環境,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同時也對操縱市場中的「黑嘴」、配資中介等黑色產業鏈敲響警鐘。
五起案件非法獲利均過億元
五起典型案例中,大多由專業團伙策劃實施操縱,不僅利用資金優勢連續交易、拉擡股價,還與薦股團隊、股市黑嘴合作,非法獲利大,五起案件非法獲利均過億元。
其中,在四起典型案例中,均有「薦股團隊」「股市黑嘴」幫忙「出貨」。這些薦股團隊和股市黑嘴包裝成「股神」「專家」,透過網站、直播等多個渠道,釋出股票評價預測和投資建議,編造虛假利好資訊等,以騙取股民信任,引導股民高位接盤。
從上述典型案例來看,中央財經大學法學院副教授李偉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采訪時表示,首先,針對性較強。不法分子利用網路直播、微信群、投資論壇等新媒體平台非法薦股、「搶帽子交易」,實施違法犯罪是當前新興的犯罪方式之一。其次,指導性強。作為典型案例,詳細地概括了操縱市場犯罪的型別特點,對同類案件的辦理有較強的指導意義。
薦股團隊、黑嘴中介均入刑
目前,五起典型案例中,四起已判決生效,另外一起正在檢察院審查起訴階段。從判決結果來看,刑事處罰力度較大。從刑期來看,主犯刑期從7年到19年不等,其中,吳某操縱證券市場案中,主犯吳某犯操縱證券市場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9年,並處罰金7903萬元。從罰金來看,四起案件中罰金均超過千萬元,其中方某忠操縱證券市場案中,主犯方某忠被判處有期徒刑八年,並處罰金1億元。
此外,在上述方某忠操縱證券市場案中,薦股團隊和黑嘴中介均入刑,具有較強的警示意義。
據公安部經偵局介紹,此類案件中,薦股團隊組織嚴密、成員分工明確,制定了詳細的「吸粉」方案、推銷話術、下達指令等。本案中,辦案單位透過相關證據,印證薦股團隊與方某忠通謀,對操縱行為具備明知的主觀故意,依法被認定為操縱證券市場犯罪的從犯。此外,黑嘴中介明知方某忠轉給的「茶水費」系實施操縱證券市場犯罪的違法所得,仍使用他人銀行帳戶接收並透過取現、轉賬等方式得到方某忠匯款,主觀上具有掩飾、隱瞞費用來源和性質的故意,客觀上實施了透過轉賬或其他支付結算方式轉移資金的行為,依法認定為構成洗錢罪。
李偉表示,股市黑嘴和非法薦股嚴重擾亂證券市場秩序,損害投資者合法權益,上述違法活動手段不斷翻新,形式更加隱蔽,投資者容易上當受騙。利用上述行為進行操縱市場的,予以刑事處罰,能更好地懲治和預防相關違法犯罪行為。
北京都城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桑聖元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薦股團隊和黑嘴中介入刑,也給中介服務機構敲響了警鐘。一方面,資本市場給中介機構提出了更專業的要求,中介機構必須具備專業知識與技能,薦股或股評不能信口開河。另一方面,薦股專業機構和專業人士必須恪守職業操守,不能違背法律規定和執業規範,胡亂薦股,造成損失者應承擔法律責任,甚至會被追究刑事責任。
打防控各類措施齊頭並進
目前,打擊證券期貨犯罪合力已經形成。今年5月份,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證監會聯合印發【關於辦理證券期貨違法犯罪案件工作若幹問題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提出,加強工作協同,形成工作合力,切實強化證券期貨刑事案件的移送、偵查、起訴和審判工作。
從實踐來看,上述五起典型案例中,大多都是公安機關和證監稽查部門聯合情報導偵的案件。
【意見】強調,「全鏈條打擊為財務造假行為提供虛假證明檔、金融票證等的中介組織、金融機構,為內幕交易、操縱證券期貨市場犯罪實施配資、操盤、薦股等配合行為的職業團伙,與上市公司內外勾結掏空公司資產的外部人員,構成犯罪的,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針對此類犯罪,公安部經偵局表示,打防控各類措施應齊頭並進。一方面要加強防範宣傳。提醒投資者要警惕那些透過短視訊、主串流媒體等渠道推薦個股、預測點位、預估漲停板等並宣傳具有極高投資報酬率的情況,學會獨立思考,選擇合法投資咨詢機構。另一方面,公安機關要加強與證監部門的協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同時,在打擊過程中挖掘股市黑嘴行業生態,揭示存在問題,為進一步凈化證券市場環境、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貢獻經偵力量。
來源:證券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