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發出「關於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時間和薪資折算問題的通知」:根據【國務院關於修改的決定】(國務院令第795號)的規定,全體公民的節日假期由原來的11天增設為13天。
新規對職工全年月平均制度工作時間和薪資折算辦法分別進行了調整,對打工人們有啥影響?大家需要註意哪些事項?
新規兩大調整
一、根據新規,制度工作時間的計算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3天(法定節假日)=248天
季工作日:248天÷4季=62天/季
月工作日:248天÷12月=20.67天/月
工作小時數的計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時。
二、根據新規,日薪資、小時薪資的折算
按照勞動法第五十一條的規定,法定節假日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薪資,即折算日薪資、小時薪資時不剔除國家規定的13天法定節假日。
據此,日薪資、小時薪資的折算如下↓↓
日薪資:月薪資收入÷月計薪天數
小時薪資:月薪資收入÷(月計薪天數×8小時)
月計薪天數:(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加班費會增加嗎?
有律師表示,制度工作時間計算為20.67天/月,制度工作時間,是指一整年中的月均工作天數。在2025年1月1日新規修改前,制度工作時間原為20.83天/月。
新規修改後的影響:對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崗位會產生影響,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下的加班費相比修改前會有所增加!因為,法定節假日增加2天,年工作時間就相對減少2天,總法定標準工時從之前的2000小時減少到1984小時。在綜合計算周期內,超過總法定標準工作時間的部份視為延長工作時間,因此,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下的加班費相比修改前會有所增加。
修改前:年工作時間是2000小時(250天×8小時=2000小時)
修改後:年工作時間是1984小時(248天×8小時=1984小時)
日薪資及小時薪資會受影響嗎?
不會。
在2025年1月1日新規修改前後,月計薪天數均為21.75天。上述律師表示,新規修改後對日薪資、小時薪資的折算等沒有影響。因為,月計薪天數=(365天-104天)÷12月=21.75天,這裏只減去104天(即一年52周的公休日)。
不管法定節假日如何變,公休日都為104天,所以,不會影響21.75天的計算(法定節假日是要計薪的,而公休日是不計薪的)。
各單位應及時按新規執行
有律師表示,本次【關於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時間和薪資折算問題的通知】新規施行,會導致制度工作時間從20.83天變成20.67天,對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加班費計算產生影響;但月計薪天數為21.75天,保持不變,不影響日薪資及小時薪資的核算。
提醒勞動者:如果認為自己的加班薪資沒有得到合理支付,首先應與用人單位進行溝通協商。如果協商無果,勞動者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者向勞動仲裁機構申請仲裁。除此之外,還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
提醒用人單位:按照新的規定計算加班薪資,並及時支付,以免引起不必要的矛盾糾紛。
央視網綜合成都日報 來源:央視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