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報道,某地一養老院對患有小腦萎縮的老人實行捆綁疑似虐待事件,引起社會人們的廣泛關註。
這個事件的本質是什麽呢?這就必須用唯物辯證的邏輯分析方法,才能透過現象看到本質。
首先在醫學上講,患小腦萎縮的病因相當復雜,但它表現形式是不懂吃喝,給吃就吃,不給吃也不要,還有更嚴重者經常走失。
眾所周知,在中國撥亂反正時期內,內亂指文化大革命,有些年輕的家庭無暇照顧患有小腦萎縮的老人,只好把老人進入當時極少的養老院或康復院,治病養老,那時護理人員較少,幾個護理人員要護理老人二三十個,有病的老人根本照顧不過來。坦率的講:當時患小腦萎縮的老人去世的較多,這也是當時家庭的無奈和悲哀,也是當時那個時期的事實。
現在為了應對老年社會的提前到來,或叫老人更好養老,社會上各種養老院也應運而生,有,企業集團辦的,有國辦民營的,有民營的,還有個人的。
現在那麽多養老院為什麽還會出現報道中疑似虐待老人的事件呢?
根據唯物辯證邏輯方法得出結論:
就是養老院把患有小腦萎縮的老人視為一般有病的老人了,他不知道患小腦萎縮的老人是重病人,是需要特護的,這就是養老院把重病人與普通病的老人的概念混淆了,所以必然出現。上述報道中的嚴重後果。
在此事件中,給我們的啟示是:養老院內必須具有醫學方面的人員或醫生才能保證,有病,老人能夠得到很好的護理和安全。
養老院必須有法律意識,更好維護老年人的合法權益。
養老院的主管部門應該監管到位,盡到責任,只有這樣才能使有病的老年人在養老院裏度過幸福的晚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