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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發揮司法支持和監督仲裁的職能作用?國際商事仲裁中心建設情況如何?最高法、司法部相關部門負責人答記者問

2024-09-10社會

2024年9月9日 最高人民法院舉行新聞釋出會,釋出【最高人民法院商事仲裁司法審查年度報告(2023)】,並回答記者提問。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副部級專職委員王淑梅、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務管理局局長楊向斌、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庭長沈紅雨、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副庭長胡方出席釋出會,釋出會由最高人民法院新聞發言人林文學主持。

圖為釋出會現場。

問題一:作為涉外法治和營商環境的重要組成部份,國際仲裁在服務經濟社會高品質開發中的重要作用正日益凸顯,人民法院在完善仲裁司法審查制度方面尤其是支持中國國際商事仲裁中心建設方面,有哪些新的思路和舉措?

答: 最高人民法院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健全商事仲裁司法審查制度,積極支持國際商事仲裁中心建設試點工作,主要做了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

一是充分發揮司法支持和監督仲裁的職能作用。 最高人民法院透過釋出司法解釋和規範性檔,健全仲裁司法審查歸口辦理機制,規範仲裁司法審查案件報核程式及報備機制;釋出仲裁司法審查專題指導性案例、典型案例、年度報告等,加強對下指導,促進法律適用統一;2021年底印發【全國法院涉外商事海事審判工作座談會紀要】,明確22條仲裁司法審查規則,為審判實踐相關疑難問題提供指引,有效提升仲裁司法審查案件辦理的品質和效率。

二是健全「一站式」國際商事糾紛多元化解決機制。 最高人民法院建立「一站式」國際商事糾紛多元化解決機制,分兩批確定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香港國際仲裁中心等10家國際商事仲裁機構和2家國際商事調解機構加入「一站式」國際商事糾紛多元化解決機制。今年3月叠代升級的「一站式」平台,實作了早期中立評估、訴訟與仲裁、調解等多種方式的線上對接和辦理。截止目前,最高人民法院國際商事法庭受理的國際商事案件中有9件為國際仲裁司法審查案件。國際商事法庭直接處理一些重大復雜的仲裁司法審查案件,在確立和統一裁判規則的同時,極大提高了糾紛解決效率。

三是支持試點地區仲裁制度依法創新。 最高人民法院先後釋出有關服務保障「一帶一路」、自由貿易試驗區、海南自由貿易港、北京「兩區」建設等司法政策檔,支持國內仲裁機構與境外仲裁機構建立聯合仲裁機制,支持在自由貿易試驗區、海南自由貿易港探索引入國內外知名國際商事仲裁機構,依法探索「三特定」(在特定地點、按照特定仲裁規則、由特定人員對相關爭議進行仲裁)的臨時仲裁制度,支持境外仲裁機構在自由貿易試驗區、自由貿易港設立分支機構開展仲裁業務,打造一流國際商事糾紛解決中心。例如,上海高院於今年6月釋出了【關於涉「三特定」臨時仲裁及「境外仲裁業務機構」仲裁司法案件集中管轄的規定】,將提升新型別國際仲裁司法案件辦理程式和法律適用的規範性、統一性,促推上海建設國際商事仲裁中心。

四是凝聚共識形成工作合力。 最高人民法院和司法部已經建立工作交流會商機制,明確要共同加強對仲裁工作的支持與監督,有效提升仲裁公信力,並就支持國際商事仲裁中心建設,積極構建仲裁、調解、訴訟有效銜接的糾紛解決機制等議題作出部署。今年7月初,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聯合舉辦首期同堂培訓,仲裁司法審查法官、仲裁員、仲裁機構人員共同參訓,增進溝通交流,促進法律適用統一。

下一步,最高人民法院將切實貫徹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關於加強涉外法治建設的重大決策部署,健全仲裁司法審查機制,推進海事仲裁制度規則創新,支持仲裁國際化發展,助力中國建設成為面向全球的國際商事仲裁新目的地。

問題二:剛剛提到最高人民法院「一站式」國際商事糾紛多元化解決平台在2024年進行了新一輪升級,請問新升級對於仲裁與訴訟的對接有什麽新的成果?

答: 「一站式」平台是最高人民法院國際商事法庭在官方網站設立的線上服務平台。2023年12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釋出【「一站式」國際商事糾紛多元化解決平台工作指引(試行)】,用順暢的系統對接、高效的機制銜接、規範的流程設計,實作「一站式」資訊化平台的叠代升級。2024年3月31日,「一站式」平台升級版正式上線。升級後的‘一站式’平台,主要有以下兩方面優勢。

一是實作多元解紛的有機融合。 新的「一站式」平台包括調解服務、仲裁服務、訴訟服務、輔助服務(例如中立評估+案件排期)4個功能模組,連線了最高人民法院國際商事法庭網站、訴訟服務網、網上保全系統、調解平台、人民法院互聯網統一身份認證系統、最高人民法院機關辦案平台、國際商事專家委員以及納入「一站式」國際商事糾紛多元化解決機制的10家國際商事仲裁機構和2家國際商事調解機構。當事人在登入後即可根據實際需要選擇中立評估、調解、仲裁或者訴訟等多元化解紛方式及相應機構。比如當事人可在平台的「輔助服務」中選擇中立評估功能,申請國際商事專家委員根據案件情況提供專業評估意見,讓當事人獲得足夠資訊判斷可能出現的結果並選擇最適合的糾紛解決方式。「仲裁服務」模組可以實作由仲裁機構直接審查立案。透過「調解服務」模組,可以申請調解機構或國際商事專家委員進行線上調解。平台的升級改造有助於提高糾紛化解的效率,同時也極大降低了糾紛化解的時間、經濟成本。

二是實作多元解紛的高效銜接。 「一站式」平台可以在4個功能模組下的不同平台之間進行切換,為當事人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務。比如,‘一站式’平台的仲裁保全服務流程。之前,申請仲裁保全需要仲裁機構和當事人透過郵遞或現場送達方式將相關材料遞交到人民法院,過程耗時費力。現在,受理仲裁案件的仲裁機構可以透過平台轉遞,提升文書材料遞交、稽核的便捷度,提高仲裁保全的速度,也有效提升了仲裁的效率和吸重力。今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國際商事法庭審結一起標的金額達10億人民幣的申請撤銷涉外仲裁裁決案件。裁定作出後透過「一站式」平台直接向案涉仲裁委員會送交了裁定書,充分體現了人民法院仲裁司法審查案件辦理流程與仲裁機構的有機銜接、高效對接,也改變了以往案件辦結後,案涉仲裁機構無法獲取人民法院裁判文書的問題。上述舉措有力支持當事人選擇仲裁,最佳化完善仲裁與司法之間的銜接機制,體現了人民法院支持和保障仲裁事業健康發展的鮮明立場。

後續最高人民法院將進一步豐富「一站式」平台套用場景,加強功能建設,提高平台流程與糾紛化解輔助功能的自動化智慧化水平,致力於建設國際商事糾紛當事人解決糾紛的優選地。

問題三:2022年,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部署開展了國際商事仲裁中心建設試點工作,此項工作進展如何,可否作一下介紹?

答: 2022年7月,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印發【國際商事仲裁中心建設試點方案】,部署在北京市、上海市、廣東省廣州市和深圳市、海南省開展國際商事仲裁中心建設試點,從加強黨的全面領導、打造國際一流仲裁機構、加強法律政策支撐等6個方面部署了27項工作任務,目標是將中國建設成為面向全球的國際商事仲裁新目的地,並明確到2025年基本完成試點任務,面向世界的國際商事仲裁中心初具規模。

司法部認真落實【試點方案】部署要求,切實加強工作統籌,指導各試點地區采取有力措施推動試點工作任務落實:一是會同中央依法治國辦秘書局在上海組織召開了國際商事仲裁中心建設試點工作推進會,總結交流各試點地區工作推進情況,對下一步工作進行部署安排。二是組建了國際商事仲裁中心建設專家委員會,為試點工作提供智庫支持。三是組織開展國際商事仲裁中心建設專題研究,制定試點工作評估標準,並對各試點地區開展了中期評估。

據統計,2023年,試點地區8家仲裁機構共辦理案件7.9萬件,標的額6000億元,占全國標的總額的52%;辦結的涉外案件量占全國涉外案件數的72%,涉外標的額占全國涉外標的總額的69%。據有關國際知名研究報告顯示,在全球最受歡迎的仲裁地中,北京和上海位居前列,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北京仲裁委員會、深圳國際仲裁院已躋身全球知名仲裁機構行列。試點工作已經取得了階段性成果。

下一步,司法部將繼續按照【試點方案】部署任務要求,結合中期評估情況,堅持問題導向,進一步加強工作統籌指導,加大改革創新力度,加快推進落實【試點方案】任務落實,確保試點工作如期完成。

來源:最高人民法院新聞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