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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篷成「利器」頻傷人 電動車加裝雨篷亂象何時休?

2024-08-18社會

深圳電動車保有量逐年增長,電動車成為很多市民出行的代步工具,而伴隨產生的安全問題也引發了社會關註,而電動車加裝遮陽傘或雨篷,或會變成傷人「利器」,危及駕駛員和行人安全,頗受詬病。

隨著雨季到了,天氣在暴曬及大雨中切換,電動車加裝雨篷現象也變得更加普遍,南都記者近日在深圳多個地鐵站、商場、街頭走訪發現,不少市民在電動車上加裝了形狀各異的遮陽傘或者雨篷,行駛過程中常有剮碰情況,給道路交通安全帶來了巨大隱患,而雨篷傷人事件也頻見報端,不少受訪市民也表示曾被電動車雨篷碰倒或刮傷,建議嚴格執法整治亂象。

電動車安裝雨篷現象普遍

不少外賣員都有加裝

近日,在龍崗區布吉站、愉園站、龍城廣場站、寶龍同樂站等地鐵站,南都記者看到地鐵站口附近停放著一排排電動車,有不少電動車加裝了遮陽傘或雨篷,有的電動車直接將傘撐開停放在路邊,有些遮陽傘則折疊了起來。

在龍崗區寶龍大道、坪山區同裕路等路段,南都記者也看到路上行駛的電動車都加裝了遮陽傘或者雨篷,特色、形狀、大小均不一樣,有的類似於太陽傘一樣,一根桿撐開一個長方形的大傘面,傘面基本跟電動車長度一致,而有些雨篷則是「全包圍」,從車把到車尾處形成了一個帳篷,車頭前是透明塑膠,留出駕駛員的視線空間。

在一個十字路口,南都記者停留觀察了幾分鐘,十幾輛電動車穿梭而過,其中有一半以上都安裝了雨篷,行駛在非機動車道時,有些電動車雨篷會剮蹭到綠化樹的樹枝,電動車會車時,也會出現雨篷相碰的情況。雨篷安裝在電動車車頭上,電動車轉彎時,大雨篷會出現「甩尾」情況,極容易碰到行人。一名在路邊等公交車的女士告訴南都記者,有一次她撐傘走到地鐵站附近時,一輛加裝了雨篷的電動車快速駛過,雨篷不慎碰到了她的雨傘,導致雨傘脫手飛出,並意外打中了同行的好友,所幸並未受傷。

不少外賣員的電動車上,也加裝了雨篷。南都記者在坪山區金碧路看到,好幾輛送外賣、送菜、送牛奶的電動車,也都加裝遮陽傘,並列駛在了機動車道上。在龍崗區仁恒夢中心,南都記者也看到有加裝了雨篷的電動車停放在店鋪門口,當時,一個外賣員騎著加裝了雨篷的電動車在商場前路邊停下,飛快跑進一家店拿出外賣,跑回將外賣迅速放進後箱,隨即一手拿著手機翻看導航,一手扭動著油門,電動車便沖了出去,加裝的雨篷不時晃動。

南都記者走訪時還看到,不少市民接送孩子時,電動車也加裝了雨篷。在坪山同裕路,南都記者看到好幾個家長送小孩到兒童公園玩,電動車上就裝上了雨篷,有些雨篷的傘面已經破損,露出了傘骨,還有一輛裝了「全包圍」帳篷式雨篷的電動車,一個孩子坐在後座,另一個孩子則蹲在前面的踏板上。

南都記者隨機詢問了幾名電動車主,他們說安裝雨篷是因為近期深圳天氣多變,「一時下雨一時暴曬,打傘不方便,穿雨衣太麻煩,所以就安裝一個雨篷,晴雨天都能用。」有電動車主表示知道安裝雨篷後不利於行駛安全,但有的車主則對自己駕駛技術很「自信」,表示「自己完全能駕馭,不會有危險」。

雨篷傷人事件頻發

不少市民表示曾中招

南都記者走訪發現,加裝雨篷顯著增大了電動車的面積,提升了騎行風險,尤其在擁堵路段和轉彎時,易剮蹭周邊物體。在人行道與非機動車混行區域,加裝雨篷的電動車在狹窄彎道轉彎時,即使駕駛者提前減速,雨篷仍可能觸及路旁樹木。不少市民對此也頗多抱怨吐槽,表示都曾經被雨篷「中傷」,走路時「步步驚心」。

在仁恒夢中心,南都記者詢問一名女士關於電動車加裝雨篷的看法時,她皺起了眉頭連連搖頭:「特別討厭!這種行為很容易傷到行人,對自己也很不負責。」該名女士表示,電動車加裝的雨篷,高度差不多跟人的頭部一般高,轉彎時很容易刮到人的眼睛或者臉部,有一次她帶著小孩去坐地鐵時,由於地鐵口停著一排電動車,通道狹小,她又要照看小孩,「我就直接被路邊電動車雨篷露出來的傘骨刺到,再偏一點,可能就戳進我的眼睛了,想想都後怕。」

黃先生表示,他之前帶著小孩行走在路邊時,一輛裝了「帳篷」的電動車轉彎沒有看到孩子,快要撞上去的時候急忙剎車,電動車上的水壺、飯盒、手提包全部甩了出來,「她就是因為裝了雨篷,視線被遮擋了看不清路。」

電動車遮陽傘、雨篷傷人的事情,近年來時有發生。據央視新聞報道,8月1日,江西萍鄉蘆溪縣的一名男子在停放摩托車時,不慎被旁邊電動車上加裝的雨篷支架刺中眼部,消防救援人員趕到後,將刺入男子眼部的支架切斷。男子被送往醫院,所幸未傷到眼球。

上個月,廣東東莞一女子在騎電動自由車外出時,與其他車輛不慎發生碰撞,車子倒下時,車上加裝的遮陽傘斷裂,一根傘骨直接刺入其面部約10厘米長,該女子當場血流不止。

遮陽傘變成「奪命傘」的案例也真實發生過,2023年6月23日,深圳市光明區民生大道上,一名外賣員在騎行電動車過程中摔倒,被車上安裝的雨篷紮傷頸部後身亡。

南都記者隨機采訪了幾名路人,均表示這種看似給車主遮風擋雨的裝備,實際上是容易傷人傷己的「利器」,是馬路上的「危險源」,給道路交通安全帶來了隱患,應該要嚴厲整治亂裝雨篷的行為。

深圳電動車加裝雨篷

處五百元罰款

市民呼籲相關部門出手整治電動車加裝雨篷亂象,南都記者了解到,今年4月份,深圳市司法局公布了【深圳市電動自由車管理規定(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管理規定】)及其說明,征求社會各界意見。針對電動自由車非法加裝、改裝的問題,【管理規定】加強了生產和銷售環節管理。【管理規定】新增規定,要求銷售門店以及其他單位和個人,不得為電動自由車實施不符合國家強制性標準的非法改裝行為。對於加裝雨篷等(包括加裝遮陽傘、車篷、高分貝喇叭、音響或者高強度照明產品等裝置和裝置)嚴重威脅行人安全的加裝行為,明確由深圳市公安交管部門責令改正,處五百元罰款。

深圳交警曾多次在全市範圍內開展電動自由車違法整治行動,清理電動車加裝的遮陽傘、雨篷,並曾在其官方微信公眾號向市民普法。不少部門和媒體近年來也頻頻發文,普及電動車加裝雨篷的危害。

8月8日,「廣東普法」公眾號也發文表示,電動車加裝了遮陽傘、雨篷等裝置之後,電動車風阻變大、重心不穩,遇到拐彎、刮風或者路面濕滑時,車身會劇烈搖晃甚至失控,加上遮擋視線增加視野盲區,在行駛時極易發生意外,而遮陽傘加裝在電動車前部,其固定鋼管是一把「利劍」,一旦發生交通事故,很容易對駕駛人造成二次傷害,呼籲市民切勿安裝遮陽傘或雨篷。

采寫:南都記者 曾海城 實習生 龍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