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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首宗顛覆國家政權案宣判 45名反中亂港分子被判刑

2024-11-20社會
00:30

香港「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案」19日在香港西九龍裁判法院判刑,此案是香港首宗顛覆國家政權案件,45名反中亂港分子涉顛覆國家政權罪被判刑。

法官宣判,戴耀廷因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被判入獄10年。黃之鋒判囚56個月。區諾軒判囚6年9個月。趙家賢判囚7年。鐘錦麟判囚6年1個月。吳政亨判囚7年3個月。

其他部份人員判決刑期如下:

  • 譚文豪判囚50個月
  • 李嘉達判囚51個月
  • 譚得誌判囚53個月
  • 胡誌偉判囚53個月
  • 施德來判囚79個月
  • 何桂藍判囚84個月
  • 劉穎匡判囚53個月
  • 楊嶽橋判囚61個月
  • 陳誌全判囚78個月
  • 鄒家成判囚93個月
  • 林卓廷判囚81個月
  • 範國威判囚50個月
  • 呂智恒判囚51個月
  • 梁國雄判囚81個月
  • 林景楠判囚62個月
  • 柯耀林判囚79個月
  • 岑子傑判囚51個月
  • 毛孟靜判囚50個月
  • 何啟明判囚79個月
  • 馮達浚判囚53個月
  • 黃碧雲判囚78個月
  • 劉澤鋒判囚53個月
  • 朱凱廸判囚53個月
  • 張可森判囚59個月
  • 黃子悅判囚53個月
  • 伍健偉判囚67個月
  • 尹兆堅判囚56個月
  • 郭家麒判囚50個月
  • 吳敏兒判囚53個月
  • 譚凱邦判囚51個月
  • 袁嘉蔚判囚51個月
  • 梁晃維判囚59個月
  • 鄭達鴻判囚78個月
  • 徐子見判囚50個月
  • 楊雪盈判囚78個月
  • 彭卓棋判囚78個月
  • 岑敖暉判囚54個月
  • 王百羽判囚51個月
  • 余慧明判囚81個月
  • 香港警方2021年1月采取行動拘捕50余人,他們涉嫌組織策劃或參與2020年所謂立法會「初選」,涉嫌幹犯香港國安法有關顛覆國家政權罪。其中,47人於2021年3月1日被律政司起訴,包括戴耀廷以及胡誌偉、林卓廷、楊嶽橋等多名前立法會議員。上述被告被控一項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

    該案於2021年3月1日至4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首次開庭審理,後案件轉介到高等法院處理。審訊過程中,有31人陸續認罪,另外16人拒不認罪。經過繼續審訊,法院2024年5月30日對拒不認罪的16人進行裁決,14人罪成,2人脫罪。(總台記者 周偉琪 朱丹)

    亂港分子戴耀廷、黃之鋒等29名被告承認「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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