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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竟有這樣的「是非之地」!違法收費近10年,「占山為王」!兩區交界,沒人能管?

2024-12-10社會
7月30日,新民晚報釋出【拆不了?蘇河景觀路上的「危墻」違建,一「堵」竟然十多年,「背後」竟然還收費】,報道靜安、普陀兩區交界的安遠路人行道上,「危墻」背後,違法停車場收費十多年。在街道成立專班處置四個月過後,「外圍車場」仍「巋然不動」,車越停越多,物業加裝監控、強光牢牢控制「人行道」,阻礙市民通行。
12月5日,上海市交通委積極牽頭相關部門,市區聯手,在長壽路街道召開「安遠路近西蘇州路違規占用人行道協調會」。
「外圍車場」外來車輛亂停亂放堵死人行道 新民晚報記者 王軍 攝(下同)
街道處置四個月
房辦城管管不了
此前報道,在安遠路16弄外的人行道上,曾經的「存量違建」門面房上,貼有宗鑫物業管理處【告知】:外場車位管理權,歸物業統一管理。
物業擅自劃設人行道停車場
2015年9月10日,安遠路人行道被康苑物業占用經營,圈為「外圍車場」。2017年,康苑物業法人將小區管理權轉給其子經營的延樂物業繼續經營,居民反映更換物業並未公示。
那麽,到底誰同意物業「經營」人行道的呢? 一家物業擅自劃停車位,占道經營卻未被取締,更未遭處罰。宗鑫公寓朱先生反映,某業主自稱「他的資源」搞定了人行道停車,還向物業討要好處,當年的延樂物業徐經理承認,每年要發紅包求太平。 居委、居民還反映有車位不繳費,甚至每月600元被轉租牟利,但物業表示業主已補繳。真相究竟如何?這筆錢既不公示,也無監管。
前物業經理手寫情況說明,「外圍車場」利益交織是非不斷
參照小區150元包月停車費,不算車輛臨停費,十多年23個車位,實際停25輛車,總額超過40萬元。居委及居民反映,有外來車輛支付雙倍費用,落入保安口袋。然而這一大筆錢既沒有上繳,也沒有進入小區公共收益。延樂物業對錦繡裏居委會稱,「外圍車場」不在小區紅線內,與公共收益無關。媒體報道之後,長壽路街道高度重視,組成專班調查。第三方審計物業經營所得只有27萬元,差額懸殊是真有車輛免費停?
居民12345市民服務熱線投訴不斷。街道多次明確,物業不能收取人行道停車費。但房辦、城管等很無奈,既無法制止,也無權執法。街道相關部門轉述延樂物業說法,收費屬「公益性」,為了保護業主車輛。服務街道多個小區的康苑物業、延樂物業也從未被扣過信用分(【上海市物業服務企業和計畫經理失信行為記分規則】),相關方表示要營造物業企業營商環境。
「外圍車場」車輛越停越多
是非之地惹事端
投訴高發難平息
延樂物業至少安裝4套監控和強光照明,全天覆蓋「外圍車場」。 但道路、治安部門的監控一個都沒有,成了「管理盲區」。 延樂物業保安王隊長甚至將監控對準了安遠路9號靜安區環衛公司,和某人一道反復投訴,阻撓車輛停放。
物業加裝強光、監控「控制」人行道
被物業解雇的「外圍車場」前管理員小胡的三輪車一直被投訴,甚至殃及安遠路9號靜安區環衛公司也屢遭投訴。理由千奇百怪,令人啼笑皆非:允許外來人員進出上廁所、停放車輛等,就為驅趕「知內情」的小胡。此前,一名姓徐的人員還向小胡的門面房前潑糞。安遠路9號工作人員對此哭笑不得,對方還投訴隔壁工地,不許工人在普陀一側人行道停放單車,說不是靜安區人行道。 靜安區一位網格員想扶起共享單車擺放對面人行道,但遭對方驅趕。 「外圍車場」頗有「占山為王」的「霸氣」。
監控甚至對準安遠路對面靜安區單位
11月4日,「人行道停車場」再起事端,停靠在人行道上的小胡三輪車被徐某打砸。5日,徐某繼續砸小胡車輛,雙方爭執後,小胡的妻子被毆打。 王隊長說他是「業委會主任」。街道反饋徐某被處行政拘留。
記者觀察到,如有外來車輛停放,王隊長透過設在門崗的監控室或監控手機APP檢視,騎電瓶車第一時間抵達現場。臨停不付錢,是萬萬停不了的,只好斜停完全遮擋住行人通行。架在門面房上的監控正對著安遠路9號,和圍墻上3套監控一道覆蓋「外圍車場」。街道房辦、城管回復,物業有權安裝監控,街道無權拆除,建議被「監控」單位或個人訴訟維權。記者追問,小區規劃審批圖紙是否有「門面房」?實際未作垃圾廂房用途是否屬違建?違建上監控為何不能拆除?但管理辦並未回應,城管表示將調取圖紙。
王隊長控制小區監控,多次被居民投訴。高空拋物導致晾曬的衣被燙出洞,卻不同意居民第一時間檢視監控,還推脫戶籍警要求。新民晚報對此曾有報道【煙頭高層拋 被單燙出洞 業主驚出汗 還有更囂張】。至今,業主是否有權檢視監控,延樂物業一直諱莫如深,未公示方案。居民一直反映,徐某進出監控室如入無人之境,還一直以「業委會主任」自居,居民頗有意見。「小區保安的工作就是收停車費。他們都分錢的,居民不敢得罪他們。」有車主繳了「冤枉錢」,但敢怒不敢言,生怕王隊長取消車位。居委接到反映,保安控制著約10個「加價車位」,但物業只收150元。
居委多次建議更換保安隊長,業主反復向12345投訴,但 街道房辦回復「管不了」。 針對物業的投訴工單往往石沈大海,成為「迴圈單」沒有下文。居委很是頭疼,基層治理缺少支撐。
兩區交界人行道
如何管如何執法
街道沒想到,當初為緩解居民停車難,「外圍車場」如今成「是非之地」,希望市級主管部門牽頭處置。
上海市交通委積極牽頭市、區、街道三級部門召開協調會
國務院頒發的【城市道路管理條例】明確,「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允許擅自占用城市道路進行經營收費」。同時【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安全條例】都明確,禁止人行道上停放機動車。 康苑物業、延樂物業圈占人行道,劃線經營停車場,相當於違反兩個條例的多條規定。對此,上海善法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秦裕斌指出,物業公司明知沒有許可權收費,還私自劃停車位欺騙市民群眾,使市民誤以為物業有收費許可權而繳付錢款,金額巨大情節嚴重就構成詐騙犯罪。
掌握相關情況後,12月5日下午,上海市交通委積極牽頭市、區、街道三級相關管理部門,以及包括市交警總隊在內的道路交通執法部門,一同實地調研,並召開「安遠路近西蘇州路違規占用人行道協調會」。會議強調,停車難絕對不能成為非法占路的理由,將市區聯手,區區聯動,「疏堵結合」形成整治合力。
現場比對道路設施紅線,安遠路及兩側人行道道路附屬設施,其產權和管理權均屬於靜安區建管委。靜安區曾安裝人行道禁車裝置,但多次被破壞,蘇州河畔安遠路也遲遲未列入道路設施品質提升改造。
依據【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第44條規定: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安裝地鎖、劃設標線等方式擅自設定道路停車泊位。道路權屬方的執法部門靜安區交通主管部門對物業公司開具限期整改單,要求物業去除車位劃線,恢復道路原狀,並將根據整改情況處罰。經討論,物業公司未經允許私自加裝監控、強光,監控道路公共設施等屬於違規行為,要求街道責令物業整改。
居民車輛如何疏導? 與會的普陀區建管委、普陀區交警支隊已相繼指導長壽路街道正推進恩平路20多個停車位申請為智慧停車場,緩解居民停車難。靜安區建管委表示,後續將結合區域定位,及周邊居民需求,對句容路至西蘇州路的安遠路段「大裝修」,「還路於民」使市民有更多獲得感。
兩區交界道路交通如何執法? 記者詢問市交通委停車管理部門,明確幾個執法職責:
路邊停車的管理和執法,與交警的執法許可權一致,跟著行政區域範圍走,不隨道路設施權屬走。雖是靜安的道路設施,但路邊停車收費是普陀區交通部門管,路邊停車的審批和執法也是普陀區交警管。 違規占用人行道的執法是道路設施權屬部門,例如安遠路違規占用人行道,不管是非法劃設停車位還是占路掘路施工,都歸靜安區交通委管。 人行道上違法停車的執法權是行政區的交警部門,也就是說安遠路人行道清理停車位之後,再有非法停車,就由普陀區交警執法。
市民呼籲,道路收回後,相關執法部門應協同嚴格執法,不能再給「違法經營停車」可乘之機。
新民晚報原創稿件
記者:王軍
編輯:李爭 周春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