龔先生
據【法治日報】報道,一些互聯網博主在賣慘路上一路狂奔:粉絲數十萬的「生病」博主,先後釋出90多條「我要走了」的視訊;粉絲超百萬的大V博主,哭訴自己25歲確診肝癌晚期;粉絲2000萬的超級網紅,自述得不到母親的愛,還被丈夫出軌背叛、卷錢拋棄⋯⋯
無以復加的悲慘遭遇,你會為他們心酸心動嗎?
事實上,很多博主將賣慘做成了一門生意,有人左手手背上「插著留置針」,右手就麻利地介紹手心裏的面霜。 難怪受到欺騙的網友們義憤填膺,有人說「賣慘收的錢都得吐出來」,還有人說「完善相關法律,賣慘等同於詐騙」。
賣慘在本質上與詐騙無異。法律上對「詐騙罪」是這樣定義的: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使用欺騙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
(圖片來源:新華社)
賣慘至少有兩個要素符合詐騙罪的特點:欺騙方法和騙取財物。
事實上,已經有不少鋌而走險的互聯網博主受到了相應的懲罰。就在去年底,「一名婦女被丈夫關在房間內,限制人身自由且不給飯吃」的視訊走紅網路,結果查明是夫妻二人為漲粉帶貨而賣慘,最後雙雙被昆明警方拘留5日。再往前溯,四川資中一女子為吸粉引流,和母親一起編造被養母「強迫相親、非法拘禁」等悲慘情節,同樣被警方拘留。
已有人被拘在前,為何還是有人前赴後繼地奔走在賣慘路上呢?
利欲熏心恐怕是主因。 直播帶貨迄今為止仍是互聯網的強勁風口,看到網紅主播們「日進鬥金」,難免有人打錯了主意。從吃播到搞怪,再到賣慘,本質上都是源於「熙熙攘攘,利來利往」。 但賣慘與吃播、搞怪不同,它是利用公眾的同情心理,以欺騙的方式從公眾口袋裏騙取錢財。悲慘的人設一旦打造成功,不光是直播帶貨利潤可觀,光是打賞就可能帶來不菲收入。難怪總有人不肯放棄賣慘。
(夫妻自導自演家暴賣慘,後被昆明警方拘留。圖片來源:光明網)
其次,平台的助推也難辭其咎。在流量的加持下,平台對一些賣慘帳號也疏於甄別,有的甚至為賣慘博主暗暗引流。畢竟,與其它明目張膽的違法越界行為相比,賣慘的後果好像也沒那麽嚴重,從千萬個網友口袋裏掏出來的錢,看起來「數額好像也沒那麽大」。
正是因為看起來罪過不大,一些人才會在賣慘路上肆無忌憚地狂奔。
事實上,欺騙行為的本質,是使對方產生錯誤的認識並作出行為人所希望的財產處分。現實生活中,語言欺騙、文字欺騙、圖片欺騙、視訊欺騙等都屬於詐騙手段。而積少成多的詐騙方式,行為同樣惡劣。
有關部門已經註意到賣慘的危害,也在不遺余力地治理。「清朗」系列專項行動,2024年重點整治透過擺拍場景等方式,制作扮窮、賣慘內容博眼球等行為。
那些希望透過賣慘牟利的互聯網博主應該意識到,沒有一種欺騙能夠長久,靠賣慘來獲取流量進而攫取利益的行為,遲早會被識破,屆時雞飛蛋打不說,自己也會身陷囹圄。
如果說「賣慘」是互聯網的虛假人設問題,那麽將賣慘做成生意,就是法律問題。法律的問題,要透過法律來解決,所以,奉勸那些靠賣慘來牟利的主播們趁早歇手,那些企圖透過賣慘來賣貨的生意也該黃了。
來源:中工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