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粗心會計立大功,牽出一樁巨額洗錢案|今晚九點半

2024-12-15社會

收到老板發來的匯款資訊後

會計將400余萬元

匯入某藥企帳戶

卻輸錯一個數位

導致匯款沒能成功

這個粗心的操作

不僅保住了公司全部身家

還牽出巨額洗錢案

……

竊取企業對公帳戶,高價購買「高返傭」保險,當日獲取高額返傭……如此一通操作,一個犯罪團伙將電信詐騙所得贓款迅速洗白,主動當起境外詐騙分子的洗錢「工具人」。

經江蘇省揚州市廣陵區檢察院提起公訴,日前,法院以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分別判處林某、葉某等6名被告人三年六個月至九個月不等有期徒刑,各並處罰金。

粗心會計立大功

一個洗錢犯罪鏈條浮出水面

2023年6月的一天,揚州某公司的會計王某收到老板發來的資訊,讓他立即將公司帳戶上的400余萬元全部匯入某藥企名下的帳戶。王某並沒有起疑心,因為就在當天早上,老板確實提到公司將要支付一筆定金,只是沒想到通知來得這麽快。根據老板的指示,王某很快將400余萬元匯了出去。誰料老板知道後一臉震驚:「我什麽時候發訊息讓你匯款了?出大事了!趕快報警!」

驚慌失措的王某連忙報警。萬幸的是,王某在匯款時輸錯了帳戶的一個數位,導致匯款未能成功。因轉賬系統沒有設定即時提醒,且轉賬時如果對公帳戶名與帳戶不匹配,那麽轉賬的資金既不會匯入對方帳戶,也不會立即退回到自己帳戶,而是由銀行暫時保管。因此這筆幾乎是公司全部身家的巨款還在銀行裏。

這次詐騙雖未成功,但是針對企業如此大額的犯罪,引起了公安機關的高度重視。公安機關根據帳戶線索釘選某藥企的法定代表人,對方卻表示企業對公帳戶早已被騙走。「當時我在網上認識了一個人,說可以幫我們貸款,就拿走了我們公司的營業執照和對公帳戶銀行U盾。後來貸款沒辦下來,拿走的企業對公帳戶也沒還給我們,我現在也不清楚帳戶到底是誰在使用。」某藥企的法定代表人說。

為何要騙走企業對公帳戶?大額詐騙款又流向何處?公安機關經過深挖細查發現,以林某、葉某為首的洗錢犯罪團伙原本打算用轉入某藥企帳戶上的錢購買大額保險,但錢遲遲未到賬,導致這次洗錢計劃泡湯。

2023年9月,經公安機關縝密布控,林某、葉某、吳某、徐某、張某、黃某6人被相繼抓獲歸案,一個專門以購買保險拿高額返傭、為境外詐騙分子洗錢的犯罪鏈條就此被斬斷。

以公司名義專買「冷門」保險

高額返傭實作「即買即返」

年近40歲的林某平時遊手好閑,常與社會上的幾個好兄弟吃喝玩樂。2023年,林某從老鄉葉某處打聽到了幾個「賺快錢」的計畫,便拉著好友徐某一起當起了境外詐騙分子洗錢的「中間商」。

葉某所說的賺錢「計畫」,就是以購買大額保險的方式進行洗錢。部份保險公司為提高業務員的積極性,在保險生效後會返還一定比例的傭金,葉某了解到這一規定後,便打起了透過「高額返傭」來洗錢的主意。葉某透過熟人牽線,與廣東某保險公司的業務員吳某、黃某搭上了關系,並把計畫指派給了林某。徐某在林某的安排下,趕赴廣州與吳某等人對接。

見面後,徐某便明確提出了投保要求:「我們對保險的型別和保障內容沒有限制,唯一就是要確保‘高額返傭’‘即時返傭’,最好當天就能返傭金。」了解徐某的訴求後,吳某聯系了做保險銷售代理的張某,由張某確定了兩個冷門但「高返傭」的險種。因保險公司返傭周期較長,張某便先行墊資,返傭比例確定為76%。

以購買10萬元的保險為例,詐騙分子只要將10萬元詐騙款一打入保險公司帳戶購買保險,張某這邊就立即將7.6萬元傭金返到林某提供的銀行帳戶裏,再由林某以U幣(即USTD泰達幣,是一種虛擬貨幣)的形式返給境外詐騙分子。表面看,張某先行墊資存在風險,但實際上並不是虧本買賣,因為購買的保險一旦生效,保險公司就會給出更高的傭金返點,張某自然能夠賺到其中的傭金差價。

自此,一個完整的洗錢犯罪鏈條形成:林某指派徐某將境外詐騙集團騙取的企業對公帳戶資料轉發給吳某等人,吳某指派黃某對資料進行初步審查,再轉發給張某,由張某最終確認對公帳戶是否具有投保資質。一旦企業帳戶符合要求,詐騙分子便設法讓被害人將錢款打入該帳戶;接著由徐某制作假章等企業資料,在吳某、張某的安排下完成保險購買流程;張某再先行墊資返傭給林某,林某以U幣的形式將變現資金返給境外詐騙分子。

經查,2023年5月至6月,葉某等人將陜西、浙江、上海等地的6家企業帳戶內的200余萬元詐騙款「洗白」,幫助境外詐騙分子完成贓款「變現」。

如何戳穿犯罪嫌疑人的脫罪謊言

深挖電子證據精準指控犯罪

「我不知道買保險的錢是從哪裏來的。」「就是幫人買保險,自己賺個傭金而已。」……面對訊問,吳某、黃某、張某3名保險從業人員均以不清楚購買保險的資金性質為由推脫罪責,給辦案帶來不小阻力。

案件如何定性?如何確定犯罪數額?2023年9月,廣陵區檢察院依法介入引導偵查,圍繞電子證據取證、主觀明知認定、法律適用等方面向公安機關提出意見。

2023年11月,該案被移送廣陵區檢察院審查起訴。承辦檢察官全面梳理在案證據,從海量電子數據中梳理出吳某、黃某、張某微信聊天記錄近2000條。「吳某建了兩個微信群,群裏充斥著大量洗錢方面的黑話,還有用於購買保險的空殼公司材料。」承辦檢察官介紹,他們透過審查大量的微信聊天記錄,從中掌握了詐騙團伙的主觀明知、作案手段及犯罪證據,同時深入研究保險法、反洗錢法等相關法律規定,並邀請金融監管人員從保險角度給予專業指導。

今年5月28日,法院對該案進行公開審理,檢察官出庭支持公訴。

今年5月,法院對該案進行公開審理。庭審現場,在檢察機關強有力的證據和指控面前,林某、葉某等6人全部認罪認罰。廣陵區檢察院還邀請了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揚州監管分局及揚州23家保險公司的工作人員觀摩庭審,引導他們以案為鑒,加強內部監管,對欺詐騙保行為「零容忍」。

日前,法院對林某、葉某等6人作出如上判決。

(來源:檢察日報 作者:楊劍 吳俊 朱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