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說結論:不用忍,受不了就分手,沒必要委屈自己。
但是話說回來,我感覺你確實比較幼稚。貓就是貓,一個獨立的小生命。幹嘛還非得打上「前任的」這個烙印?非得介意,那你男朋友和前任在一起時的衣服是不是也得燒掉?是不是得讓他先齋戒沐浴3年,等他身上的和前任在一起時的原子分子都新陳代謝替換了一遍再和你談戀愛?
貓是獨立的貓,你男朋友是獨立的人,你也是獨立的你。無論你和你男朋友再怎麽感情好,哪怕是結婚生子,也不可能完完全全融合成一個人。兩個人再怎麽親密也有自己的邊界。你們是相互獨立又緊緊依靠的兩個個體,請先搞清楚這點再來談戀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