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淹死難道還給它們養老嗎?
這錢誰出?
貓狗孝子出嗎?
另外,不要汙名濫用「愛心人士」這個稱呼。
愛貓愛狗這種行為不叫愛心,能行動起來愛人才可以稱得上愛心!
愛貓愛狗只能算愛自己,是透過養貓養狗這種行為來取悅自己,滿足自己的精神需求,而不是人們普遍能理解的愛心。
而透過養貓養狗來結社抱團,向外界輸出影響力、試圖規訓他人的,更像一種宗教行為。
再有一個。
「貓狗是人類最好的朋友」一句話也是一個巨大的謊言。
古人養貓養狗是為了什麽?
一是作為儲備糧,二是能夠看家護院。
雖然到了今天,它的功用稍微有了較大轉變。
但是動物的本身變不了。
貓:
貓比較神經質,有的主人都不親,你陌生人敢摸上去,他就敢給你一爪子,晚上叫起來更是跟鬼一樣。
狗:
狗有強烈的地盤意識,而且還喜歡吠人。
體型也比貓可大太多了,對人的威脅程度也較高。
能看家護院的狗總不能是對他人友善的。
又何來朋友一說?
在現在的都市環境下,狗是與人存在著競爭生存環境空間的矛盾的。
在城市裏,可供休閑的空間就那麽點,人都不夠用,又何談狗呢?
再比如說,如果正常人在狗身邊走過,它就又吠又喝又想撲咬的。
誰看了都害怕。
人總不能跟狗打架。
被咬了還要去打針,之後的很長一段時間還這不能吃那不能吃的。
這麽一想,是不是可以養一條狗,跟誰有仇了,哪天給他來以後,代價也就些許醫藥費罷了。
如果以人與人之間的關系來與狗做類比,就是你主人都不敢對人這樣,不然容易挨大嘴巴子。
但是狗就偏偏這樣做到了,這是什麽?
這就是卡了非人的bug!
有時會想,這些狗主人是不是故意養狗?
然後透過狗來吠喝他人來獲得額外的快感的?
享受著這種作為人都不能享受的權利。
另外,狗三五成群之後,還會競選出頭領,在頭領的帶領下,狗甚至敢於狩獵人類。
綜上所述,貓狗實在算不上人類的朋友,充其量只能算是一部份人的精神安慰劑,其作用僅限於它的主人。
而且它還有很大副作用,它的副作用就是會影響周圍的人,給周圍的人生活帶來很大的困擾與負面情緒。
而且養貓狗這種行為,對社會沒有額外付出的,完全就是鉆了社會規則的空子。
誰養了,誰就有額外的權力,可以明正言順的謾罵威喝他人。
試問,但凡是一個對環境秩序有要求的人,誰會喜歡這玩意?
誰會喜歡身邊存在著無數個類似精神病人一樣不可琢磨、不知道什麽時候發病,給你來一口咬著不放的「貓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