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認為唯一值得領養孩子的情況,只有兩種:
1、烈士遺孤,或者朋友親戚托孤,這種孩子無父無母,而且他的父母要麽是為國家做貢獻了,要麽是極度信任你,把孩子托付給你,這種情況,只要經濟條件允許,都要把孩子養大,這樣的孩子值得養,往往也很孝順,會惦記養父母的恩情。
2、很有錢或者比較富裕的家庭,可以領養一個非洲戰亂國家的黑人孤兒,讓他好好練體育,踢足球、打籃球、長跑短跑都可以,將來為國爭光!而且這些黑人孤兒你不養,在國內只有餓死,養他是積德行善。國內福利院的孩子往往身體都不健康,養育成本太高,被找回風險巨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