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的時候在樓道聽到了一只小貓在叫,可能是餓了,我分了一點我早飯的雞蛋餅給它就上班了。
然後下班回家發現它還在原地,我估計是地下室的野貓生的孩子,可能迷路了一路往上爬。可我家在七樓,我抱著它在地下室找了一圈沒找到它媽,想著要不說服一下父母收了它吧,就把它帶回了家。
顏值忽高忽低,眼神中充滿了不屬於它這個年紀的孤傲,因為鼻子上有個黑斑我給它起名落榜美術生。去給它做了檢查驅蟲,疫苗三針都是我自己給他打的。
不喜歡寵物的父母現在喜歡的不得了,它變成了我弟弟,在家裏橫行霸道。喜歡在你不註意的地方摸你一下然後迅速跑開,再回頭看看你有沒有追上來。
養它的好處也有,把我懶床的毛病給改了,天天六點半七點會叫我起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