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
各位隨意討論,各自發言都行,我都無所謂。
但別自我感動,別網路出軍,也別替文中的債主做出「善意」選擇。
像@檒嵐這種ETC和精神愛狗人,我懷疑他根本不愛狗,就是愛杠。
各位看到了別回,我自然會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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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自我滿足式的自私心理
第二,合理懷疑有某種強制性的精神疾病
或許有人會說,我靠養狗這麽偉岸的事業本身已經很值得稱頌,養1700條狗豈不是立地成佛?
那問題來了,她欠的錢怎麽辦?還得起嗎?還能還嗎?還了敢收嗎?
借錢給她的人借出去的是自己的錢,惹來的是一身麻煩,這群人活該嗎?
還有第三點,如果自己去世了有安排嗎?1700條流浪狗如果一朝放養,別說對生態如何如何,就是對人也是極大威脅,那附近還能住人嗎?還有人敢住嗎?
這類報道「根」就是錯的,不僅不能鼓勵,而且要勸慰老人將流浪狗要麽給官方的流浪狗機構,要麽與當地居委或者街道辦達成協定,陸續進行處理,否則一朝不測,群狗出籠,無論對人還是對狗,後果將是災難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