恕我直言,我覺得說出這句話的這位外國朋友估計不適用理智的探討。
言之鑿鑿,語意譏諷,恐怕是不願聽你的解釋的。
然而如果一定要解釋,我覺得可以這麽說:
第一,事實判斷上,
吃狗肉只是中國部份地區、部份人群的習俗。許多人(甚至是大多數)根本就沒吃過。就算吃過也不是天天吃,狗肉仍算是比較獵奇的食物,很多人抱著嘗鮮的態度吃的。絕非如豬牛羊那般是普遍日常的食物。而且現在中國也有許多人養狗了,因此吃狗肉的現象比過去少了許多。
第二,價值判斷上,
吃狗肉並非是什麽大罪過,而是值得尊敬的民族習俗。狗只是動物,道義上人是可以合理取用的,也並不觸犯法律。雖然觀點不同,但還是應該尊重別人自由行事的權利,而非將自己的觀點強加到別人身上。真正應該反對的,是盜竊寵物狗販肉的行為。
我想說完這兩點,對方若是受過教育,有素質涵養,對差異開放願意討論的人,便能很好地放下偏見接受這一事實。但就如我開頭所說,此人不像是這樣的人,因此建議就不用多費口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