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浪貓之所以能在校園活下來,不僅是靠‘流浪貓救助社團’ 一方出力 的結果。
還有眾多的、無名的,投餵者。
既,流浪貓的存在,不與流浪貓救助社團起 100%的因果聯系。
不過,我個人是傾向於 認慫賠償的 。但並不是100%去賠償,比如打狂犬針花了400, 我覺得社團賠100-200是適當的 ,平攤下來,也許每名社員出5-10塊錢,花一瓶碳酸飲料的錢,這件事就能平息。
這不由得使我想起來小時就聽過的一個故事——真媽和假媽的故事。兩個婦女扯一個孩子,先松手保全孩子的是真媽。在這個情景裏,流浪貓既為‘這孩子’。
任何的辯證都會樹敵,會容易把事情引發到另一個極端——引發一波對流浪貓的加害。
無論好人壞人,但凡你想做成什麽事,一旦有了顧忌和擔當,那麽就會被槍指著。
沒有該不該,對不對,這就是生活。
我希望各位同學,能漸漸從簡單的‘ 對與錯的辯證 ’上脫離出來,睜眼看看這真實的世界。
希望他們學會從 ‘利與害’的功利視角, 去審視發生在自己身旁的每一件事。
我並不是聲稱要摒棄‘ 理想和正確 ’。
無法落實的理想,其實與幻想無異。
通往理想的路,總是最曲折而蜿蜒的,然而也正是這種困難,需要人需要去狡猾、去鬥爭。反過來,也賦予了其過程之崇高與浪漫。
在這件事情裏,社團要做的是盡快將事件平息,假若鬧開,只會讓校方進一步覺得流浪貓是不必要的麻煩,從而等辯論風頭過去之後,再悄悄組織人員進行撲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