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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後公公幫我們帶孩子,經常把我們家東西拿給他女兒,我該怎麽辦?

2024-04-29親子

我這有幾個小方法,你看看合不合用:

1.非食品類——刻字

比如自拍桿這種,刻上自己名字的簡稱。

然後即便他拿走了,哪天去小姑子家看到了,你就能說:「這不是我的自拍桿嗎?丟了一段時間了,原來在你這呀。」

小姑子可能要不承認,你就說:「我前段時間東西老丟,所以我的東西都要刻自己的名字,以防出門丟了找不回。」

然後大度的說:「我還以為被偷了呢,沒事,你想用就拿去用,下次提前和我說一聲就成。我上次要用找了大半天。」

這刻會尷尬一下,但是尷尬比膈應好。

可惜你已經找你老公說過這事暴露了,所以你的小心思在你老公那藏不住。

所以未免顯得你小氣,向你老公表明態度:「她想要,我可以送,但是偷拿不行。因為自己有時要用的時候找不到,會影響事兒。」

2.食品類——別屯

就買當天吃的,別買那麽多。

不買動蝦,買鮮蝦。

海鮮幹貨就要吃的時候買點散稱的就行。

如果你老公或者公公發現,說你怎麽那麽小氣。

你就說:「吃的東西放太久不好,吃當天的新鮮的最好。小姑子要吃嗎?那我哪天買點給她送過去?」

你送的好歹是個人情。

被偷拿走的啥也不是,小姑子占了便宜都覺得理所當然。

3.後代教育方向

孩子是由公公帶,公公這種方式對孩子影響不好。

孩子指不定會覺得隨便把別人的東西拿走或者給另一個人理所當然。

你老公難道希望你兒子以後因為偷盜問題毀了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