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從小,父母對我都是扣扣搜搜的。
小時候很多衣服都是親戚家給的舊衣服,好不容易買件新的也不過是15塊錢罷了。當時可喜歡了,到處跟別的小孩說。
我的父母極其摳搜,一年下來,學費住宿費幾千,生活費幾千,買的零食、衣服、學校買書等繳費,差不多一年花費也不要幾千。
差不多一年一萬多吧。這還是上了初中後花銷大了些。小學以及之前,花銷都很小。
差不多二十年來,花了三十多萬。
家裏兩個小孩,算個六十多萬。
當然,我從小體弱多病,不過那不是我的問題,因為我愛好運動,身強體壯。之所以體弱多病是因為父母親重男輕女經常對我打罵生活得不好,容易生病,這方面的花銷我完全不想算在內。
他們自己花了多少錢我不知道了,但我知道他們後來買了房,我們沒住上,一百多萬買的。之前住的房子只是自家蓋的毛坯房,所以在房費上完全不欠缺父母的。
所以說正常情況下,只要不虐待小孩,從出生到上完大學,其實花銷可以控制在三十萬,甚至三十萬以內。
等你老了也可以讓小孩以三十萬還你養老費。
其實不管花多少錢,人養孩子很多時候不該以錢來衡量一切。如果自己摳搜的,就像我姥姥那樣,我舅舅再有錢都不會給他們兩老買房子。
所以對孩子好一點,孩子陪伴你的時間很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