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成本不一樣。
知乎之前有一個問題,說自己公公婆婆說要來照顧上幼稚園的孩子,催她去上班。
高贊指出,這是摘桃子的行為。孩子到能上幼稚園之後,家庭勞動就會大振幅減少。
而照顧孕期+嬰幼兒時期的母子的投入往往需要一個額外的人力,最低按月嫂10000×3再加上普通保姆5000×12的開銷,大約至少是市場價值約十萬元的人力成本。
這裏的人力成本指的並非是一定要花這麽多錢,但是找家裏的老人過來帶孩子、媽媽全職在家帶孩子其實也是消耗了這份人力成本的。
這還沒有算各種用品實際購買所需要的花銷,加起來十二萬怎麽也有吧。
而學齡的孩子不報興趣班的話,一個月的花銷1000就很富裕了,這十二萬起碼夠養一個學齡兒童十年。可花給懷孕三個月的準媽媽說不定還嫌不夠寬裕,記你的月子仇。
2.還有一個觀點是多爾袞帶給大家的,繼父養別人家的兒子是養不熟的。
有這一層前提在,懷孕三個月還存在生個男孩子養不熟的風險,但是離異帶娃可以提前規避這種風險。
3.情理上來講,懷孕三個月完全來得及打胎。
肚子裏來過小天使的女孩子有的是,可是不肯打胎直接相親的多少有對前任念念不忘的嫌疑。
離異帶娃的情感狀態就正常多了,一般對前夫不會念念不忘,沒有太多舊情復燃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