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想這樣一個場景。原始部落裏,三歲的孩子興奮地跑到嚴肅的成人集會場所,大聲宣告著自己剛發現了一只從來沒見過的小蟲子。
首領斜眼看著他。孩子的興奮消失了,他低下了頭。
這就是羞愧。在不同的文化裏,被禁止的行為都會引發羞愧。羞愧是後天習得的,不是天生的。
這種輕微的羞愧感,人們普遍都有。它是一種調整行為適應集體生活的學習機制,也是良心的開端。
接下來,三歲孩子的爸爸媽媽介入了。他們把孩子摟到懷裏,帶他出來,欣賞著小蟲子。他們對他解釋說大人們正在討論問題,不能被打斷,他可以待會把小蟲子拿給爺爺看。
如果他們覺得孩子能接受,還可以建議說抱著他回到集會的地方,認真地聽一會兒,以這種方式做出彌補。
這樣,孩子就能中學到部落生活的合適行為。因為爸爸媽媽理解自己,他也不覺得自己是個壞孩子,還學到犯錯的時候做出彌補。
但是如果爸爸媽媽訓斥了他,或者懲罰了他呢?這種合適的本能的輕微的羞愧,就會和其他復雜的情緒混合在一起。憤怒,覺得不被理解,覺得自己不夠好。孩子就會覺得孤獨,在部落其他人的眼裏自己不是個好孩子。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