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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斷了我和孩子的生活費,40歲的全職媽媽該選擇離婚還是想辦法短時間內掙到養孩子的錢?

2020-09-13親子

不要提離不離婚,直接把孩子留給你老公,關機走人,找個住家月嫂或者保姆的工作,先幹著,空余時間專研專業,先養活自己,經濟獨立再談其他。

你不先自己站起來把自己當一個人,就永遠沒有當人的機會了。

這個時候就是你們賽局的時候,不是讓你以後不管小孩,是在沒有能力的時候暫時不管。

等你老公一個人要上班還帶兩個小孩,不要說好久,三天就保管他跪地求饒。

先養活自己活下來,經濟獨立後,你才有資本和底氣跟你老公談今後的生活怎麽繼續,離不離婚,怎麽離婚。

不然,永遠是被壓制的欺負

不要覺得對不起小孩,你該考慮的是你小孩有你這麽懦弱無能好欺負抑郁的媽媽,一個這麽冷漠無情爸爸,對以後的人生有什麽幫助。

你必須自己站起改變自己,才有機會改變你孩子的處境和人生,你只有改變了自己的處境,你才有底氣跟你老公平等的溝通對話,是離是合?才有機會讓你孩子得到一個正常的爸爸。

用暫時痛苦的幾年時間,來換得以後舒服開心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