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個身邊事,不太對題,但又好像挨著邊。
小區鄰居,早年流行萬步走,業主群來了11個人,走著走著越變越少,閑聊之間發現和A是同行,萬步走停了以後經常聯系成了朋友。
A的老公在國企,月薪8K+。A的行業比較好,月薪14K+。A之前月薪6K+,萬步走的前一年跳槽成功。A的老公安於現狀(掙紮好像也掙紮不出什麽名堂),A屬於追求新鮮事物,喜歡小眾的性格。兩個人均211畢業。有一女兒。乖巧聰明。
A跳槽以後家務和孩子基本是A老公包攬,因為她老公時間相對自由,工作鴨梨相對較小。A的薪資高些但加班是常事。口罩第一年,A吐槽老公經常居家辦公非常不修邊幅,當初就是看上他年輕帥氣,所以接受了裸婚。
口罩第二年,因為經常一驚一乍,這裏封那裏封,某個辦公樓被封的夜晚,A和公司技術部門總監好上了,之前是曖昧,她認為總監年輕(小3歲),雖比不上她老公帥氣,但是很上進,有能力,年入30W+還那麽刻苦,一開始就是被總監工作時專註認真又執著的模樣吸引了
一天她發了兩人合照給我,問我有沒有夫妻相,我挺尷尬的,最後簡單回了一個「挺配的」。因為她老公我也認識,而且大家住一個單元,有時候在中間我挺為難的。所以不再主動聯系A。A經常會給我分享她的生活。
口罩第三年,總監老婆聯系上了A 的老公,來了一句「也不知道是我老公搞了你老婆,還是你老婆搞了我老公,見一面?」。第二天,一個黑進了公司信箱發了群信件,一個抱著女兒去了公司。
A和總監,均為人父母,孩子都3歲,相差兩三個月。他們伴侶的處置方式其實挺沖動的,人在氣頭上,確實沒有理智考慮孩子和面子。
A說,總監對她是真愛,因為總監為了她回去跟老婆離婚,結果老婆死活不同意。他老婆認為感情破裂不成立,平時相親相愛,怎麽就突然不合適了,各種我改,各種挽留,一直被總監PUA,連呼吸都是錯,房子為總監婚前首付貸款房,離婚要求是孩子房子車子歸自己,存款歸對方。老婆死活不離婚,看過心理醫生,找親戚朋友幫忙,總監死活要離,拉扯三個月,總監老婆不知道是自己想通了還是高人指點,開始查總監,最後手握總監出軌證據。
A說,和老公相親認識的,當初他一無所有,特別努力,現在有房有車有女兒了,她老公反而開始擺爛了,不上進,上了年紀還發福了,唯一吸引她的地方也沒有了。生活過於平淡,沒有節日也沒有禮物,不浪漫,也不和諧,生活像一潭死水。 和總監在一起,每天一起工作,一起吃飯,一起加班,下班送她回家,她老公卻一次都不曾接她下班。她說,和總監在一起,她找到了生活的光。
事發後,總監辭職,確實是真愛啊,A留在了原公司,我挺佩服她的堅定內核,不管對工作還是對真愛,完全堅定自己的想法,不受任何人影響。A至今留在原公司工作,出軌事件三五個月後便也不再是同事的下飯菜。總監換了工作後收入不如從前,大概這兩年大環境不如前幾年吧。
事發後,A的老公對她不理不問,偶爾她想修復關系,A老公冷暴力,拒絕溝通。除了關於孩子必要的問題不跟她說話,她曾跟我發牢騷說,她也很糾結,到底是回歸家庭,還是要真愛。其實作為旁觀者,我覺得她想多了。她老公給公司發群信件的時候,就已經徹底撕破臉了,斷了婚姻最後的退路。至於為了她不要家庭的男人,是不是真愛,有待時間考證。
在A糾結怎麽選期間,總監和老婆離婚了,孩子車子歸總監,房子歸前妻,存款歸前妻,前妻不需要支付撫養費,孩子四季衣服穿戴前妻購買,每周五總監開車送孩子去前妻那裏,周日晚上去接回。
總監離婚後,A搬出去住了。但是A去年才辦完離婚手續。A要求女兒歸自己,財產平均分割,她老公不同意,要求她凈身出戶,不同意就不離,或者讓她去找法院判,所以一直談不下來。
據說A和總監出軌的證據(包括不限於開房記錄,私密視訊,照片,聊天記錄,轉賬記錄,行車記錄儀等),總監老婆拷貝了一份給A老公。拉扯了一兩年,最後A放棄了撫養權和財產,支付了撫養費換來每周末探視一次。
A離婚後和總監首付貸款購置學區房,給總監孩子上學用。A想接回女兒上學,被前夫拒絕。
辦了離婚證以後,A經常到來看娃,有時候每天下班都來,沒有媽媽不愛自己的孩子,但是有些時候,小愛和大愛還是有區別的。
她一邊哭一邊跟我吐槽,每次走的時候都看到娃哭得撕心裂肺,她真的覺得對不起娃虧欠了娃。我問她,讓孩子每天經歷這種跟媽媽分開的痛苦,對孩子會不會不好?她說,她想見我,我知道她想見我。哪有孩子不想媽媽的,她想我我就每天都來。
今年A前夫有女朋友了,我也在小區碰到過兩次,挺恩愛的,兩個人一起在小區花園遛娃。有一晚上我接到A 的電話,她說她被前夫打了,已經報警了,問我能不能去陪陪她。
前夫有了女朋友後,女朋友偶爾去家裏吃飯,一天周末兩人剛吃完飯,前夫在洗碗,有人敲門,女朋友開的門,原來是A和孩子。A沒有如約打電話讓前夫去小區門口接,而是直接送到家裏。前任和現任打了個照面,還毫無預兆,孩子哭哭唧唧不願意媽媽走,兩母女還抱著哭了三秒鐘,可能人家女朋友不願意了。她說,那天是女兒要求她送她到家門口的,她不忍心拒絕。
前夫拿走了門禁卡(換刷臉系統的時候A太忙沒有去錄,後來又搬出去了,只能刷卡),並且要求A遵守協定每周末接娃去玩半天,其他時間不要去打擾,也不能再進小區,接送都在小區門口。
A認為這是強詞奪理,大人之間的仇恨不應該牽扯孩子,財產她已經放棄了,前夫不應該再恨她。離婚協定只寫了周日探視半日,並沒有寫其他時間不能探視,孩子是她生的,孩子小需要媽媽,任何人都不能剝奪。沒有溝通好的情況下,A尾隨其他人進小區看娃。發生過兩次前夫強行帶孩子上樓,孩子哇哇大哭的場景,引得鄰居竊竊私語。(這個我不清楚,打人那天小姑娘後來被接走後,說起這家人,才聽我媽說起的,當時幾個遛娃的婆婆在場,A還當著大家的面哭訴,她又不是來看前夫的,只是看娃,前夫女朋友醋壇子太深,她看她生的娃天經地義,前夫對她不好她才找別人的,兩個人本來就沒感情,如今前夫也遇到真愛了,不離婚前夫也遇不到這個女朋友。大家都有自己的幸福了,前夫就應該放下仇恨,不說從前,兩個人一起好好商量把娃養好,讓娃在爸爸媽媽的陪伴下快樂長大,而不是強迫孩子和媽媽分開。前夫頭也不回的帶娃走了)
後來前夫不讓A周末探視了。A屢次上門,都吃了閉門羹。之前敲不開門就一直在門口等,結果前夫也沈得住氣,就是不開門。這次她也沒招了,所以在家門口砸門,破口大罵,媽啊娘啊什麽的都安排上了,終於給前夫刺激到了,開了門,結果左右給了她兩巴掌,她說離婚鬧得雞飛狗跳,前夫也不曾動過手。
我看到她的時候,她嘴角還有血,我給她紙巾,她說是等警察來了要給警察看的,,,
後面警察來了,說這是A這兩月第四次報警了,前三次沒有出警,只是打電話和雙方了解情況,電話中進行調和,最後提示說家務事他們管不到,探視權執行不了讓A直接去起訴。這次出警是因為前夫打人,並把雙方帶回去做筆錄。
我把小朋友帶回了自己家,等他們處理完了來接。小姑年一直抱著我不撒手,她問,XX阿姨,為什麽我爸爸媽媽總是要吵架啊?說著就哭起來。
結果雙方都沒證據。前夫否認自己打人,一個不能證明是對方打的,一個不能證明自己沒打,離婚了不算家務事但又是因為探視孩子,叔叔們一頓互相勸導,A撤銷了。
再次明確A除了探視時間不能來看娃。A前夫不能拒絕正常周末的探視。
後來A問我有沒有多的門禁卡,借她用一下,我說,太久沒用了不知道扔哪兒了。
上周末A送孩子回來,跟我說晚上一起吃飯,我回說晚上有事走不開;
因為上次一起吃飯的時候,一頓飯下來我就聽她吐槽完繼女各種不聽話,各種膈應,各種想自己的孩子,總監曾經答應的奶奶會照顧孩子,結果奶奶除了接送什麽都不管(離婚前奶奶就是這模式,孩子親媽管孩子),孩子的一切都得她操心,相比之前的生活,感覺更累破事更多。
吐槽總監送孩子去親媽那裏,有時候上午送去晚了還跟前妻一起吃午飯(孩子說漏嘴了)。總監現在收入沒有以前高,兩個人所有積蓄付了首付,每個月高額房貸,養個娃,支付一個娃的撫養費,養兩個車,上班兩個人都需要車,日子過得比以前要精打細算,。(總監前妻住城南(A上班地點在城南),我們小區在城西,A現在住所在城東,雙方探視(接送)孩子,都是一腳油門就單邊20+公裏的距離)
我問她,那個孩子喜歡你嗎
她說,喜歡啊,但是有點說不出來異樣的感覺
繼續問,她媽媽有跟她說什麽以前的事嗎
她說,沒有吧,反正也不是我生的,她怎麽想我才不關心,面子上過得去就行了
繼續,聽說XX叫XX爸爸的女朋友是媽媽
她說,我教她的,她現在要生存,需要那個女的照顧,等她長大了,我生的自然跟我親。有後媽就有後爹,有了那個女的以後現在娃娃都不要看了。父母之愛子,則為之計深遠,等她好好長大以後,其他的事再說
繼續,那你現在的繼女也一樣吧
她說,肯定不一樣啊,現在繼女不叫我媽媽,叫阿姨,我才懶得管她,我有我自己的女兒,沒有人可以替代血緣的
我:你不怕他們把XX帶不好麽?
她說,不會的。他們家照顧娃比我照顧得要好,她爸對我不好但是對娃那是誰也比不上的
同為女人,其實有時候我不太能理解她的邏輯,有時候看到她堅定的眼神,我有點恍惚。
和A大機率慢慢就不聯系了,和XX小朋友大機率會做很久很久的鄰居。
XX小朋友之前偶爾電梯碰到我的時候會過來抱我一下,一開始會跟我介紹她家的新成員,XX阿姨,這個是我阿姨,她像我媽媽一樣(那個女朋友拒絕孩子叫她媽媽,說和孩子像朋友一樣相處大家都會比較輕松)。
我看得出來XX小朋友很依賴她家的新成員,甚至有點討好阿姨
雙方父母離婚,誰對誰錯與孩子無關,但在孩子的利益和自己的利益之間果斷選擇自己的利益,又要求對方為了孩子的利益讓渡利益出來,就很離譜。
一路下來,我能看到小朋友的變化,看著這小姑娘慢慢長大,慢慢在變化,慢慢的生疏。
為什麽說和題目沒關系,又挨邊呢,因為離婚,不是單親媽媽就是單親爸爸,本質上,都是孩子失去了完整的家庭,單親媽媽或者爸爸的,這個稱呼凸顯了角色,那在意的重點或者主角肯定就是孩子,不然大可以叫某某先生或者女士。
婚姻生活並非簡單對錯就可以講完的。但是給婚姻扔炸彈的人,比如家暴,出軌,我都認為是不應該被原諒的人。我前兩天剛好看到這個題目,一時興起就寫下來了,寫這麽多字的動力在於,這件事對我觸動最大的點是,我總覺得哪裏不對,但又好像每個人都是邏輯自洽的,就像A從來都不認為出軌是她做錯了。A作為朋友,熱情大方主動關心人,有能力,善良,有事也是真上。但是她對她之前的家人和對後面的這個繼女的態度和處理方法,感覺像變了一個人。
一路下來,那個笑得像城堡裏的小姑娘,漸漸的開始眉頭緊鎖。繼母繼父手底下討生活,誰容易呢,更何況是個孩子。
我不贊成男人女人為了孩子委屈求全(家暴啊,出軌和PC,等等)去維持表面的貌合神離的家庭的完整
但結婚了有了家庭就有一份責任在肩膀上了,在做一些破壞家庭的行為之間,需三思而後行,為了所謂的激情,新鮮,愛,或者錢,其實大家都是凡人,俗人,我們中的大多都是社會底層,誰又比誰優秀多少呢。當初結婚的理由,就一輩子堅持下去好了,二婚生活看起來並不如預期更好。總不好因為想要1或者1-2這優點,就結婚了。結婚之後就覺得345這些優點都應該要有,可都是和凡人結婚啊,又不是和許願池結婚。
作為A的朋友,她跟我吐槽過工科男的木訥,不浪漫,枯燥無味,低溝通欲,生活像一潭死水,感覺窒息,有時候一天說不上幾句話,也說過前夫顧家,脾氣好,孩子照顧得好。
作為旁觀者,A的前夫薪資不高,A說房貸生活開銷包括娃的都是前夫負責,前夫偶爾有賺外快,但每個月基本月光,一年下來結余幾千塊就不錯了。沒有多余錢給她買禮物,幾乎不給她買衣服,過節也沒有轉賬。A的薪資就負責給娃買衣服玩具和自己的買買買,有結余就自己存著,離婚的時候也屬於她自己的。相比之下2個人生活消費水平是不一樣的。
當然A前夫的視角來描述中這個問題可能是另外一種說法,就不得而知了。兩口子具體的生活模式也只有當事人最清楚了,我也只是推測。
剛剛打字的時候想起A說過的一件事,A前夫對A一直都是百依百順,因為當初結婚的時候兩個人還是租房子住,A前夫除了長的好看可能還提供了極大的情緒價值,生活歸於平淡後情緒價值就大大降低,發福顏值也降低。
A前夫典型的工科男,A屬於典型的浪漫文科女。
在這段關系中,A占有絕對話語權,包括經濟上,從戀愛開始A前夫就負責兩個人的花銷,一開始可能雙方就有懸殊吧,A顏值一般,但家庭條件比前夫好些,也是父母老來得子,寶貝一些。
可能大概也許,A前夫的視角和邏輯是我負責家庭花銷,禮物你自己買,衣服你自己買,我能負責基本上生活我就都負責了,你要提高生活品質的那部份你的薪資你花就好了,我也不管你,你高興就好,我也就懶得關心,生活就這麽過,沒啥好溝通的,也沒啥好浪漫的,生活本來就是這麽平淡,大家都是這麽過嘛,這麽分工,也沒什麽矛盾和麻煩,挺好的。
A 的視角是你不像以前那麽對我好了,你不對我好,孩子也繼承了良好的基因,你給不了我更多的,別人可以給我
兩個人經濟上的不交叉,生活上的不交流,互不理解,缺少溝通,增加了誤會和疏遠。最終還是因為兩個人都是懦弱的,生活出現了矛盾,問題,一潭死水的時候,雙方沒有直面問題或者直接溝通,一個選擇沈默,一個選擇向外求索。如果說沈默是稻草,那出軌無異於重磅炸彈了。
A曾經跟我說,離婚後,兩個孩子就有四個家長愛他們了。我一直不知道怎麽理解這句話。至今我也沒明白這個邏輯到底是怎麽長成的,當然也沒有和她深入討論過這個問題。但血緣這個東西,並非一廂情願就能做到的。就好像她不需要那個繼女叫她媽媽,做面子功夫,但她又要自己孩子叫繼母媽媽 就為了得到繼母的撫養投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