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三條必須占一條,否則一切都是白搭:
第一,自己本人或者原生家庭條件不錯,不論是人還是錢上,都能補貼小家庭,減輕養娃的壓力;
第二,老公那邊經濟條件不錯,且舍得花錢在養孩子這件事上,不管是請月嫂還是找保姆、育兒嫂,反正能讓媽媽把自己從一堆繁瑣的孩子吃喝拉撒上解放出去,有時間和精力去應對職場工作;
第三,家裏有老人能帶娃,且比較給力,能尊重媽媽的科學育兒理論、能配合去執行養育方法,能一心幫襯這個小家庭,家庭氛圍和諧,讓媽媽沒有後顧之憂,可以放心在職場奮鬥、實作自我價值,也能有精力去研究更多養育方法,提供更好的育兒方案。
如果以上,一條都不占,別說什麽「實作自我價值和育兒的平衡點「了,大機率只能被迫離職,回家做全職媽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