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男朋友」考慮要不要生娃?
姑娘,這樣的男人你還留著過年?
按照正常思維,一個男人,有資格跟女人討論生孩子的事,尤其是已經用到了「催」,那麽首先起碼先得結婚吧?
不結婚,催你生孩子,他以為他老爸是賭王麽?
就算是賭王,兒媳婦未婚先產子都是要被人詬病的,你問問你男朋友能接受麽?
記住,生孩子是你自己決定的。你願意跟誰生孩子都無所謂,婚不婚的也是你自己的意願決定。
但是如果有人來「催」你生孩子,那麽要麽是你的父母,要麽是你的老公(法律意義上的),那麽他們才有「催」的立場和資格,除此之外,誰都不可以。
即使是結婚以後的公公婆婆,也不可以(他們要催催自己兒子去)。
而且,他們也只有「催」的權利,也就是所謂「善意建議」;而不是「逼」,即用物質或者精神的手段來促使你去懷孕生子。
至於男朋友?聽我一句勸,三條腿的蛤蟆不好找,兩條腿的男人還不到處都是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