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都把孩子打了,還要怎麽樣?」
「老板也打我家孩子了,老板兒子都揍我孩子了,還想怎麽樣?」
「孩子還不滿14周歲,還是小孩不懂事」
家長您的話外音是不是這樣?
我愛人曾在檢察院工作過3年,他說辦過的未成年人案子數不勝數……
在我們家育兒上,他爸顯得多少就有些極端,他經常說:很多犯罪就是從小埋下的習慣的種子,這些種子包括偶爾的問題和毛病沒有糾正,包括以孩子小不懂事為理由包容孩子的錯誤,最後終於釀成了大禍。
法律和社會並不會因為你是誰的小孩而寬容或者包容……家庭教育是孩子人生的底線。
題主如果問怎麽辦?你去承擔你做為監護人的責任,孩子去承擔他盜竊的責任,不要說一根雪糕事小,哪怕是一根針,這個行為也是盜竊。
這個事情的結果,應該就是家長種下的因。打了孩子並不等於教育,打孩子不是發泄自己的情緒,而是一種懲戒的方法。
既然已經報警,就等待法律的裁定吧,學會承擔自己所做事情的責任和後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