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未成年人的性侵案件大多發生在熟人,也就是說熟人作案的比例高達70%。這個是需要我們格外註意的。根據海澱法院曾經做出的分析我們可以大致了解熟人「成分」:鄰居占比為8.3%至31.3%,學校及教育培訓機構的教職人員占比14%至25%,家庭成員占比5%至24.9%,網友占比5%至22%。(數據來源於中國青年報)
針對兒童被性侵被猥褻,目前已被社會普遍關註,因為被害人是一群特殊的群體,一群尚在童年的未成年人。本來,童年是美好的,孩子們健康成長,是祖國的花朵,未來社會的棟梁。但是,在現實社會中,總有那麽一種心態失衡、滅絕人性的人存在,他們為了一己私利,一時欲望,殘忍的對兒童進行了慘不忍睹的侵犯。
未成年人,年幼;尚辨是非的能力不強;無法作出準確的判斷。
在保護未成年性侵方面,中國刑法針對未成年人的性侵害,規定了強奸罪、猥褻兒童罪。具體為:強奸罪:根據刑法規定,強奸罪是指違背婦女意誌,使用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行與婦女發生性關系的行為,或者故意與不滿14周歲的幼女發生性關系的行為。【刑法】第236條規定,犯強奸婦女罪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特別嚴重的或致人重傷、死亡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猥褻兒童罪:是指以刺激或滿足性欲為目的,用性交以外的方法對兒童實施的淫穢行為。不滿十四周歲的男童女童都可以作為本罪的受害人或猥褻物件。犯本罪的,依「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從重處罰,聚眾或者在公共場所猥褻兒童的,應依「5年以上有期徒刑」從重處罰。
2013年最高人民法院等單位釋出了【關於依法懲治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見】,在一定程度上加強和改善了中國預防和處理未成年人性侵案件的措施。
但是現實中,發生侵犯未成年人的案件時有發生,這裏面有一些深層次的問題,需要我們思考和警惕。
未成年人身心正處於發展階段,事件發生後,心靈和身體受到極大的創傷,在心理疏導以及辦案過程中,辦案人員的詢問案情及後續辦案措施都有可能對未成年人造成再一次的傷害,比如去回憶事情發展經過。所以,在案件偵辦過程中,對辦案人員的整體素質要求要提高,要有專業的專門的針對未成年的一套辦案流程和制度。
現在社會科技發達,網路交友充滿誘惑,未成年人的自我約束能力和控制力不強,再加上目前中國的教育體系對這方面的教育尚不完善,更加容易未成年人在這裏被誘騙,被誘惑。要不斷的完善網路平台的凈化,加大力度引導未成年人進入與其年齡不符的相關網路平台;學校加大學生在學校的安全教育工作,凈化校園安全,有效的引導學生,加強安全教育普及。
未成年人家長的法律意識薄弱。一方面家庭教育方面缺失,一方面關心未成年身心健康不足。一旦未成年人發生被侵犯,大多數家長選擇沈默,認為一旦報警會影響孩子的一生,也怕受到來自其他方面的人的歧視和流言蜚語,也就是這樣的忍氣吞聲,給了社會的不法分子圖謀不軌的機會。
社會法治建設任重道遠。需要全人類加強法律意識的培養,崇尚法律,遵循法律制度。加大對全民法律的普及,積極開展社會性的心理疏導服務,緩解社會大眾的負面情緒。加強立法,增強侵犯未成年人的懲罰力度,弘揚社會主義價值觀。
未成年人,如果遇到了性侵等惡劣犯罪行為侵犯應如何維權:1、立刻告知父母,學校,請求未成年保護組織進行配合,不要有負擔,不要有壓力,這個時候需要父母和學校及其他公益組織等作為你堅實的後盾為你支撐;2、在父母和相關人員陪同下前往公安機關報案;3、作為父母也好,學校或未成年組織也好,這期間,首先要進行對受傷孩子的心理疏導,同時公安機關要專人進行相關證據的收集和保存,同時做好相關身體檢查,保證沒有存在後續傷害的存在,比如身殘,比如懷孕等。
希望全社會保護未成年人,希望家庭、學校、社會都應該學會提高警惕,加強對未成年的引導教育,盡可能地減少更多悲劇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