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懷孕3個月,老公確診癌癥晚期,該不該生下來讓他變成單親小孩?

2021-07-11親子

當然不應該。

之前看過一個報道。患癌媽媽放棄治療,要為丈夫生下愛情的結晶。

覺得很不可思議。首先是覺得好像活在童話裏,愛情是有保鮮期的。她覺得自己很偉大,舍棄生的希望為丈夫留下一個念想。可是,就不知道她丈夫是怎麽想的。

作為一個正常而普通的男人來講,喪妻再娶開始新的生活,不是很自然、無可厚非的事嗎?然而,留給他一個嗷嗷待哺的嬰兒!

既對孩子極端不負責(一出生就沒了媽),其實也對丈夫很殘忍。

她這樣做,說白了不過是想留一個自己的骨肉在這個世界上吧?如果自己是獨生子女,想給父母留一個念想還可以理解。前提是父母有能力與精力替你撫養這孩子長大。

如果答案是否定的,不明白她留這可憐的孩子在世上受苦的意義何在?我們生孩子,首先是出於愛,要給她好的生活與足夠的愛啊。

回到這個問題。同理,孩子生下後你打算怎麽安排他日後的生活?你會不會再婚再育?當你因為他遇到困難時,會不會把他當做阻礙你幸福的累贅?

如果可以與胎兒溝通,你說他願意不願意在這樣的背景下出生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