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不存帶娃工作兩不誤這種事情, 人的精力是有限的, 你多花精力在工作上必然導致給家庭的時間不足, 反之亦然。
歐美已開發國家和國內唯一不同的是選擇的權利, 也就是你有沒有權利選擇以耽誤工作的方式去帶娃,同時還沒有太多負面影響, 也就是企業和社會對有孩子家庭是否友善的問題, 比如在德國, 如果你孩子生病你突然不來上班, 只要和同事打個招呼就行了, 既不會因此受到排擠, 也無需有任何內疚感, 包括因此給公司造成一定的經濟損失, 你也無需內疚 , 因為大家都會認為這是理所當然的事情。
其次是勞動法傾向於對員工的保護, 從法律上保證了員工為人父母的一些特殊權利, 比如產假, 兒童津貼, 比如短時工等等, 可以滿足員工帶娃的最低需求。
在次,就是對娃的要求比較低, 不像國內, 孩子從幼稚園開始就要學很多東西, 一般家庭對孩子都是半放養狀態, 要求較少, 麻煩事自然也就減少不少。 孩子卷, 父母就要跟著卷, 卷就意味著要花更多的時間。
總之甘蔗沒有兩頭甜, 給孩子的時間多, 工作肯定是影響, 但是怎麽選是個人的權利,已開發國家在 一般情況下, 不會出現,為了糊口, 不得不放棄照顧家庭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