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9日下午,【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關於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支持福建探索海峽兩岸融合發展新路建設兩岸融合發展示範區的意見〉的實施意見】新聞釋出會在福州召開,介紹有關情況並答記者問。
12月24日,中共福建省委十一屆五次全會審議了【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關於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支持福建探索海峽兩岸融合發展新路建設兩岸融合發展示範區的意見〉的實施意見】。28日,福建省【實施意見】已正式公布,社會廣泛關註。
據介紹,【實施意見】有三大特色。一是突出對標對表,全面準確落實中央精神。【實施意見】聚焦融合發展所需、福建工作實際、台胞台企所盼,認真對照中央【意見】內容作出制度性安排,對具體工作措施直接推進落地,完善政策框架體系,切實把中央的「規劃圖」變為「施工圖」。從省委、各個部門包括設區市都已經行動起來。
二是突出可感可及,著力為台胞台企提供優質便捷服務。【實施意見】突出可操作、能落地,著眼台胞願意來、留得住、融得進、發展好。在台胞交通出行、便利支付、購房置業、醫保社保等方面作出同等待遇政策安排;在參訪交流、求學研習、就業創業、社會參與、基層治理、法治建設等方面強化政策支持,引導更多台胞融入福建;在暢通來閩通道、最佳化營商環境、拓展發展路徑、促進轉型升級等方面提供更多便利和機遇。
三是突出獨特作用,積極促進兩岸融合發展。【實施意見】凸顯福建在對台工作全域中的獨特地位和作用,在促進情感融合方面,充分發揮祖地文化影響,全力推動閩台民間基層交流交往;在推進全域融合方面,重點支持福州、廈門發揮區位優勢,構建「同城生活圈」。
【實施意見】細化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支持福建探索海峽兩岸融合發展新路建設兩岸融合發展示範區的意見】,圍繞打造海峽兩岸社會融合、經濟融合、情感融合「三個示範樣板」和構建福建全域融合新格局,突出「融合」這個關鍵詞,引育「融合」主體、提升「融合」平台、夯實「融合」基礎方面發力。
打造兩岸社會融合示範樣板。【實施意見】聚焦共建共享台企台胞登陸第一家園,在落實落細台胞在閩求學研習、就業創業、社會參與、便利支付、醫保社保、基層治理、法治建設等方面作出台灣和大陸同胞同等待遇的政策安排。
打造兩岸經濟融合示範樣板。【實施意見】聚焦深化閩台經貿合作,推進海峽兩岸基礎設施互聯互通,最佳化涉台營商環境,拓展升級閩台產業融合平台。
打造兩岸同胞情感融合示範樣板。【實施意見】聚焦密切閩台人員文化交流,著力推動閩台宗親、鄉親、姻親、信眾等民間基層交流交往。
構建福建全域融合發展新格局。【實施意見】聚焦以點帶面整體推進,重點支持福州、廈門發揮區位優勢,構建福州媽祖、廈門金門「同城生活圈」,積極推進廈金通水、通電、通氣、通橋,加快廈門綜合改革試點工作,落實平潭新一輪中長期發展總體規劃,推動福建其他地區找準定位,因時因地制宜,協同推進對台融合。
目前,福建已成為兩岸民間交流最活躍區域、兩岸同胞情感最溫馨家園、兩岸經貿合作最緊密的區域之一,構建起了兩岸最便捷最經濟的海空立體通道,為建設兩岸融合發展示範區奠定了紮實基礎。
福建在台胞交通出行、便利支付、購房置業、醫保社保等方面作出同等待遇政策安排;在參訪交流、求學研習、就業創業、社會參與、基層治理、法治建設等方面強化政策支持,引導更多台胞融入福建;在暢通來閩通道、最佳化營商環境、拓展發展路徑、促進轉型升級等方面提供更多便利和機遇。
(中國日報社福建記者站 編輯:胡美東)
來源:中國日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