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全國縣鄉村幹部國土資源法律知識宣傳教育培訓活動,主要任務是透過集中培訓和廣泛宣傳,使基層領導幹部進一步認清國土資源形勢,了解國土資源法律知識,增強依法利用和保護資源的責任意識,提高國土資源管理工作水平。
與此同時,我們也要清醒審視國土資源現狀,認清國土資源管理工作面臨的嚴峻形勢。首先,在土地資源方面,中國人口眾多,人均耕地面積不到世界平均水平的40%,國家提出了要確保18億畝耕地紅線的目標,但由於自然和人為因素,堅守紅線的任務異常艱巨。在國家嚴格限制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的大背景下,建設用地可利用空間越來越小,土地供需矛盾不斷加大。
其次,在礦產資源方面,中國礦產資源稟賦較差,重要戰略性礦產資源不足,經濟增長很大程度上依靠增加資源消耗來實作,這些因素決定了中國礦產資源供需矛盾突出的局面將長期存在,而且對外依存度會越來越高,一旦國際資源市場發生變化,就會直接危及到中國的經濟安全乃至國家安全。長期以來找礦能力低,大礦少,富礦少,並且發展滯後,礦產資源供需矛盾一直十分突出,難以有效滿足經濟社會發展需要。
因此,我們必須對資源的稀缺性、資源供需形勢的嚴峻性、資源保障工作的長期性和戰略性有一個全面深刻的認識,切實增強做好國土資源管理工作的責任感和使命感,努力學習國土資源法律知識,拓寬資源管理工作思路,豐富資源管理工作內涵,破解資源管理工作難題,千方百計搞好國土資源管理工作。
第一,開展宣傳教育培訓活動,是貫徹中央和上級重大決策部署的必然選擇。為進一步緩解資源供需矛盾,國家實行了從嚴從緊的國土資源調控政策。維護中央調控政策的權威性,是各級政府和各級領導幹部不可推卸的責任,我們要把落實調控政策作為講政治的重大問題來對待,堅決把調控政策落到實處。因此,開展宣傳教育培訓活動,可以使各級領導幹部對國土資源法律知識有深刻領會和準確把握,增強執行調控政策的主動性和堅定性,提高執行調控政策的能力和水平。
第二,開展宣傳教育培訓活動,是促進國土資源節約集約利用的現實要求。長期以來人們對資源嚴峻形勢缺乏正確認識,節約集約利用資源的意識淡漠,形成了「敞口」利用資源的習慣。其中一個重要的原因就是我們對國土資源法律知識宣傳教育的深度和廣度不夠,一些領導幹部對相關法律法規知之甚少,在理解和執行上有偏差,因而出現違法違規問題。因此,開展宣傳教育培訓活動,可以使各級領導幹部增強節約集約利用國土資源的觀念,提高節約集約利用國土資源的自覺性,營造規範有序的國土資源保護弓境。
第三,開展宣傳教育培訓活動,是保障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的重要舉措。國土資源是經濟社會發展的基本依托,是實作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的重要保障。因此,開展宣傳教育培訓活動,可以使各級領導幹部轉變發展觀念,嚴格落實保護國土資源的基本國策,解決過去那種以資源、環境為代價換取GDP高速增長的問題,為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提供持續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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