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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男性」的DNA 能洗脫兒子罪名嗎丨大象深度

2024-12-20新聞

大象新聞記者 李昌 陳帥/文 姜明圓/視訊

15:42

許小紅覺得,自己就像活在夢魘中,總也醒不過來。

2009年的8月25日晚,是她一生的分界點。

在這個節點之前,她每天「晚飯後散散步、看看電視劇」,和丈夫兒子「一家三口其樂融融」;而這個節點之後,兒子被判無期徒刑,自己也服刑四年,出獄後只能「打打零工、撿點垃圾」維持生計。

住同一個小區的謝國東,也在那個晚上被拖拽進無盡的噩夢。

(強奸案發生的樓頂天台)

15年前的那一晚,湖南省冷水江市一名女教師被人強奸後經搶救無效身亡。隨後,兩名17歲的高中生因此案被判無期徒刑。這兩名學生,便是許小紅的兒子劉滸,謝國東的兒子謝偉。

這些年來,劉滸和謝偉一直喊冤,許小紅、謝國東走上了漫漫申訴路。

2017年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啟動復查程式,但直到今天,他們仍然沒有等到復查結果。

舊案

時間回到2009年8月25日。吃完晚飯,許小紅像往常一樣出門散步。就在這個晚上,小區內發生了一起惡性案件。

當天晚飯後,與許小紅住同一小區的堿廠子弟小學英語老師劉某獨自到樓頂散步。晚上9點多鐘,劉某仍沒回家,家人四處尋找後,發現她裸倒在11號樓樓頂水塔附近,嘴吐血泡,呼吸困難。劉某隨即被送到冷水江市人民醫院搶救,但不幸不治身亡。

(許小紅重返案發現場)

案發後,許小紅17歲的兒子劉滸及同學謝偉被列為犯罪嫌疑人。2009年8月27日晚11點左右,兩人被公安機關從家裏帶走。

「警察說叫他配合公安偵破案件,等一會兒就送你兒子回來,最多不超過半個小時。」許小紅說。這一走,兩個孩子就再沒回來。

根據婁底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書,當晚7點多鐘,被告人劉滸、謝偉在一生活區門球場觀看手機上的淫穢錄像後,產生了性沖動。劉滸說要去找個妹子發泄一下,謝偉便提議去強奸經常一個人在樓頂散步的劉某。隨後,兩人攜帶木棍到樓頂天台,對劉某施以拳棍,並實施了輪奸。

起訴書還指控,兩人逃離現場回到家後,將作案經過告訴了父母,劉滸之母許小紅和謝偉之父謝國東分別叮囑兒子否認犯罪事實,謊稱案發當晚一直在家。

(許小紅和兒子的舊照)

謝國東說,即便過去了15年,他依然確切記得那一晚的情形:「8點過幾分,由於感冒,我去診所打針,我老婆抱著小兒子也來了」。

晚上8點30分左右,謝偉和劉滸一起來到診所,告知謝國東要出去玩。由於小兒子一直哭鬧,8點45左右,謝國東打電話給兒子謝偉,讓他帶著小兒子去買營養快線。

謝國東的這一說法,得到診所醫生彭女士的佐證。彭女士還表示,第三次見到謝偉的時候是在9點10分左右,天要下雨了,謝偉來給他媽媽送傘。在此期間,謝偉、劉滸二人並沒有緊張神態。

出獄

2010年8月19日婁底市中院一審判決:被告人劉滸和謝偉犯強奸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被告人許小紅和謝國東犯包庇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和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

在被認定強奸罪後,劉滸和謝偉極力反對,以「毆打強奸子虛烏有,認定事實漏洞百出」為由提起上訴,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二審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在長沙女子監獄服完四年刑期,2013年12月30日,許小紅獲釋出獄。

對於包庇罪,許小紅稱,警方曾拿她丈夫做要挾,讓她在口供上簽字,「他們說如果你不承認的話,就把你老公抓來,那你老公的工作也開除了,就沒有什麽養老保險了。」

案子發生後,丈夫的精神受了刺激。「出了這個事,他那個腦袋就不是很清楚,所以就回老家去了。」許小紅一度在家不敢出門,大白天也會拉上窗簾,一次次冒出的輕生念頭,被她硬生生摁下去。快60歲的她,一邊靠打零工、撿拾廢品維持生活,一邊堅持為兒子鳴冤。

(提起兒子謝國東掩面而泣)

每隔三個月,許小紅和謝國東就會一起去申訴。隨著對案情的不斷深入了解,越來越多的細節浮出水面。

湖南省婁底市中級人民法院判決書顯示,2009年8月30日,警方根據劉滸和謝偉的指認,在事發小區附近的豬圈處,提取到一根木棒。許小紅認為,如若木棍真的是兇器,木棍上會有指紋以及受害人的血跡、DNA等,「但是這麽重要的證據,從未送去檢驗鑒定」。

2010年4月7日,冷水江市公安局刑偵大隊對該木棒未做鑒定作出情況說明,稱木棒被雨水沖洗過,無繼續鑒定意義,故未將其送檢。

轉機

2014年4月10日,案情曾出現過一些轉機,許小紅和謝國東前往婁底市中院調取卷宗時,意外發現了一份【湖南省公安廳法醫物證鑒定書】。

該鑒定書顯示,當時送檢的物證及樣本,除死者劉某連衣裙上的斑跡、胸罩上的血跡,以及她身體私密部位的擦拭物外,還對劉某丈夫、謝偉、劉滸進行了血樣采集。但鑒定結論中並未出現有關劉滸和謝偉的檢材資訊。鑒定結論顯示,送檢的劉某陰道擦拭物、大腿內側擦拭物檢材上僅檢出受害人劉某的生物成分;不排除送檢的2號檢材(即劉某乳罩上的血跡)系受害人劉某與另一男性共同所留。

這個發現,讓謝國東、許小紅既震驚又振奮:震驚的是,如此重要的證據他們竟然毫不知情;振奮的是,案件終於要迎來轉機——他們認為,這份重要的物證意味著,被納入采樣的三個男人「被排除了」,婁底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書中所訴的「輪奸」、兩審判定的強奸罪,應該如孩子所言「子虛烏有」。

「我認為這個案子DNA鑒定報告已經說明一切了。我們是去相信一份DNA鑒定報告,還是去相信兩個孩子的口供?」劉滸、謝偉的代理律師李遜說,這份鑒定落款日期為2009年12月18日,形成於一審宣判之前,但卻未出現在兩次審理的證據清單中。

(謝國東和許小紅)

2019年初,警方根據受害人貼身衣物上遺留的血跡,找到了法醫鑒定報告中所稱的「另一男性」張某。

得知「第三人」落網的訊息,奔波多年的許小紅和謝國東看到了希望。許小紅說:「當時我想兇手也抓了,應該要把我們小孩放出來了。」

然而,當他們去冷水江法院想要了解相關細節時,卻被告知他們不是張某案的當事人,無權了解這些事情。「張某的血跡出現在被害人的內衣上,怎麽能和我們的案子沒關系呢?」謝國東不解地說。

李遜表示,他們無法從一個正常渠道去了解張某案的任何進展。「我們只知道,張某最開始是被定了侮辱屍體罪,後來又被改成強制猥褻罪。」李遜補充道:「當劉某被家屬發現時,她尚未去世,並不是‘屍體’。」

後來,許小紅和謝國東聽說,張某在2023年已經被釋放。

等待

2020年1月18日,由於媒體的報道引發網民關註,湖南省高院釋出情況說明:「我院正依法對謝偉和劉滸犯強奸罪一案進行復查,相關情況將及時向社會公布。」

李遜表示,復查的案號表明,這個案子是2017年就開始復查了。「只有復查程式盡快完成,才能盡快啟動再審——從2017年到2024年,一個什麽樣的案子能復查這麽久?」李遜告訴記者,經過爭取,現在湖南省高院說最近兩個月,這個案子復查可能要出結論了,「我們只能是拭目以待」。

在服刑的這15年裏,劉滸、謝偉始終堅持自己無罪。許小紅說:「每次問劉滸都說他要堅持,要麽就清清白白出來,要麽就把牢底坐穿。」

為了申冤,他們甚至拒絕減刑。謝國東稱,謝偉在裏面一直在寫申訴書,監獄領導喊他們寫悔過書減刑,他不願意。「我去看謝偉時,他告訴我自己是清白的。他說,你的兒子在你身邊十六年,你不相信我嗎?」

謝國東說,兒子的性格有了很大的變化,「以前他才進去的時候,還是很開朗活潑的。但是這麽多年沒有結果,他的性格已經改變了,不願和人家說話,動不動和別人就吵架。」十幾年來,謝國東每個月都會去看兒子一次,開導他心情放松下來,多學些知識,多一些鍛煉。

今年立冬前,許小紅再次來到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信訪大廳,期待復查能有些進展。一名工作人員回復稱,案件正在復查中,案情比較復雜,具體細節不便透露。

隨後,許小紅和謝國東又前往冷水江市公安局,刑偵大隊長文警官稱,過去的辦案人員已經調走不在這裏了,「他們辦案流程沒什麽問題,都是有完整的證據鏈的,具體案情有什麽問題的話,去向法院申請。」

如今,許小紅和謝國東留在了長沙,每天最主要的事情,就是去省高院信訪大廳詢問復查進度。入夜後,許小紅才會回到借住的朋友家休息,而謝國東就在法院旁邊的橋洞下面睡覺。

在許小紅心裏,一直堅信兒子是無辜的。但那起強奸案,就像一團迷霧,籠罩著他們15年的人生道路,未見消散。這一次,許小紅謝國東下定了決心:「我們會一直等,等到有了結果,再回去。」